功能主治:原发性青光眼、开角型青光眼、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症、青光眼术后眼压控制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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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甲唑胺。 |
熊胆、龙胆、黄连粉、大黄、黄芩、决明子、菊花、地黄、栀子、木贼、冰片等17味。辅料为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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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杭州仟源保灵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省密之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吉林真元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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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760 |
国药准字Z22026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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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青光眼、开角型青光眼、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症、青光眼术后眼压控制不良 |
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经湿热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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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口服,初始剂量250mg,每日2次;维持剂量125mg,每日2次。根据病情调整剂量。最大剂量不超过1000mg/日。儿童用量酌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小儿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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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副作用可能包括头痛、眩晕、恶心、腹泻、口干、尿频、视力模糊等。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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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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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原发性青光眼、开角型青光眼、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症、青光眼术后眼压控制不良 |
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经湿热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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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成人常用量:口服,初始剂量250mg,每日2次;维持剂量125mg,每日2次。根据病情调整剂量。最大剂量不超过1000mg/日。儿童用量酌减。 |
1.忌生冷油腻食物,鱼、虾腥物,忌烟、酒刺激食物。2.肝肾不足引起头晕眼花、迎风流泪及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3.药服3天症状未减轻者应到医院就诊。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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