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原发性青光眼、开角型青光眼、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症、青光眼术后眼压控制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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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甲唑胺。 |
珍珠液、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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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杭州仟源保灵药业有限公司 |
苏州乐珠制药有限公司(曾用名:苏州工业园区天龙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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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760 |
国药准字Z20073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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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青光眼、开角型青光眼、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症、青光眼术后眼压控制不良 |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和慢性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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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口服,初始剂量250mg,每日2次;维持剂量125mg,每日2次。根据病情调整剂量。最大剂量不超过1000mg/日。儿童用量酌减。 |
滴入眼睑内,滴后闭目片刻,一次1~2滴,一日3~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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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副作用可能包括头痛、眩晕、恶心、腹泻、口干、尿频、视力模糊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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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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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原发性青光眼、开角型青光眼、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症、青光眼术后眼压控制不良 |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和慢性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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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成人常用量:口服,初始剂量250mg,每日2次;维持剂量125mg,每日2次。根据病情调整剂量。最大剂量不超过1000mg/日。儿童用量酌减。 |
1.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停用;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3.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退者应到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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