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细菌性结膜炎、细菌性角膜炎、沙眼、眼睑炎、泪囊炎、眼睑皮肤炎、睑板腺炎、角膜溃疡、细菌性眼内炎、术后眼部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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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加替沙星。化学名称:1-环丙基-6-氟-1,4-二氢-8-甲氧基-7-(3-甲基-1-哌嗪基)-4-氧代-3-喹啉羧酸。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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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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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0119 |
国药准字H32021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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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细菌性结膜炎、细菌性角膜炎、沙眼、眼睑炎、泪囊炎、眼睑皮肤炎、睑板腺炎、角膜溃疡、细菌性眼内炎、术后眼部感染。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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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及儿童患者,每次12滴,每日34次,或遵医嘱。 |
滴眼剂0.5%~1%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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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滴眼液可能引起眼部不适、刺激感、红肿、瘙痒、过敏反应等副作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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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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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细菌性结膜炎、细菌性角膜炎、沙眼、眼睑炎、泪囊炎、眼睑皮肤炎、睑板腺炎、角膜溃疡、细菌性眼内炎、术后眼部感染。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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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生指导使用;2. 避免与眼睛接触;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5. 儿童使用需在成人监护下;6. 使用后如出现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