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细菌性结膜炎、细菌性角膜炎、沙眼、眼睑炎、泪囊炎、眼睑皮肤炎、睑板腺炎、角膜溃疡、细菌性眼内炎、术后眼部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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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加替沙星。化学名称:1-环丙基-6-氟-1,4-二氢-8-甲氧基-7-(3-甲基-1-哌嗪基)-4-氧代-3-喹啉羧酸。 |
本品每支含盐酸萘甲唑啉8毫克,辅料为硼砂,硼酸,乙二胺四乙酸二钠,硫柳汞,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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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天津金虹胜利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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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0119 |
国药准字H120207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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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细菌性结膜炎、细菌性角膜炎、沙眼、眼睑炎、泪囊炎、眼睑皮肤炎、睑板腺炎、角膜溃疡、细菌性眼内炎、术后眼部感染。 |
用于伤风、鼻炎、鼻充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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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及儿童患者,每次12滴,每日34次,或遵医嘱。 |
滴鼻。成人专用,一次每鼻孔1-2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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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滴眼液可能引起眼部不适、刺激感、红肿、瘙痒、过敏反应等副作用。 |
萎缩性鼻炎及鼻腔干燥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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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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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细菌性结膜炎、细菌性角膜炎、沙眼、眼睑炎、泪囊炎、眼睑皮肤炎、睑板腺炎、角膜溃疡、细菌性眼内炎、术后眼部感染。 |
用于伤风、鼻炎、鼻充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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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生指导使用;2. 避免与眼睛接触;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5. 儿童使用需在成人监护下;6. 使用后如出现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1.严格按推荐用量使用,用药间隔不少于4~6小时,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如需继续使用,应咨询医师;2.本品仅供滴鼻,切忌口服;3.孕妇、高血压、冠心病及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慎用;4.使用后应拧紧瓶盖,防止污染;5.对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本品性状发生呢个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