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外眼及眼前节炎症性疾病、过敏性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葡萄膜炎、眼睑炎、泪囊炎、术后炎症、外伤性眼炎、异物性眼炎、辐射性眼炎、药物性眼炎、暴露性角膜炎、细菌性结膜炎、病毒性结膜炎、真菌性角膜炎、过敏性角膜炎、角膜损伤、角膜异物、角膜手术后、白内障手术后、青光眼手术后、屈光手术后、视网膜手术后、激光手术后、人工晶体植入术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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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普拉洛芬。 |
浓替硝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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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海山药业有限公司 |
浙江杭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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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827 |
国药准字H2001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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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外眼及眼前节炎症性疾病、过敏性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葡萄膜炎、眼睑炎、泪囊炎、术后炎症、外伤性眼炎、异物性眼炎、辐射性眼炎、药物性眼炎、暴露性角膜炎、细菌性结膜炎、病毒性结膜炎、真菌性角膜炎、过敏性角膜炎、角膜损伤、角膜异物、角膜手术后、白内障手术后、青光眼手术后、屈光手术后、视网膜手术后、激光手术后、人工晶体植入术后等。 |
用于厌氧菌感染引起的牙龈炎、冠周炎、牙周炎等口腔疾病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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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及儿童每次12滴,每日34次,或遵医嘱。 |
含漱用。在50毫升温开水中加入本品2毫升,在口腔中含嗽1分钟后吐弃。一日3次。儿童剂量减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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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滴眼液可能引起眼部不适、刺激感、瘙痒、红肿等局部反应。罕见过敏反应,如皮疹、呼吸困难。长期使用可能影响角膜上皮。 |
对本品或甲硝唑等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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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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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外眼及眼前节炎症性疾病、过敏性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葡萄膜炎、眼睑炎、泪囊炎、术后炎症、外伤性眼炎、异物性眼炎、辐射性眼炎、药物性眼炎、暴露性角膜炎、细菌性结膜炎、病毒性结膜炎、真菌性角膜炎、过敏性角膜炎、角膜损伤、角膜异物、角膜手术后、白内障手术后、青光眼手术后、屈光手术后、视网膜手术后、激光手术后、人工晶体植入术后等。 |
用于厌氧菌感染引起的牙龈炎、冠周炎、牙周炎等口腔疾病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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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成人及儿童每次12滴,每日34次,或遵医嘱。 |
1.本品仅供含嗽,且必须稀释后使用,不得咽下。2.用药3日后,症状未缓解,请向医师咨询。3.过敏体质及血液病患者慎用。4.有神经系统反应时应及时停药。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