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咳嗽、痰多、气喘、胸闷、咽痛、声音嘶哑、感冒引起的咳嗽、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炎、肺结核、肺气肿、肺心病、慢性咽炎、慢性喉炎、慢性鼻炎、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喘、过敏性支气管炎、过敏性肺炎、过敏性肺结核、过敏性肺气肿、过敏性肺心病、过敏性咽炎、过敏性喉炎、过敏性鼻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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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陈皮、麦冬、前胡、苦杏仁(炒)、清半夏、黄芩、百部(蜜炙)、黄柏、桑白皮、甘草、麻黄(蜜炙)、葶苈子(炒)、紫苏子(炒)、天南星(炒)、瓜蒌仁(炒)、桔梗、瓜蒌仁(炒)。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香精。 | 桑叶、菊花、山银花、连翘、川贝母、桔梗、薄荷、淡竹叶、荆芥、牛蒡子、苦杏仁、芦根、蝉蜕、僵蚕、滑石、绿豆、淡豆豉、甘草。 | |
| 生产企业 | 辽宁金丹药业有限公司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220 | 国药准字Z53020889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咳嗽、痰多、气喘、胸闷、咽痛、声音嘶哑、感冒引起的咳嗽、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炎、肺结核、肺气肿、肺心病、慢性咽炎、慢性喉炎、慢性鼻炎、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喘、过敏性支气管炎、过敏性肺炎、过敏性肺结核、过敏性肺气肿、过敏性肺心病、过敏性咽炎、过敏性喉炎、过敏性鼻炎。 | 辛凉透表,宣肺止咳,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发热恶寒,头痛咳嗽,咽喉肿痛。 | |
| 用法用量 |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312岁儿童:一次5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袋(10克),一日2~3次。 | |
| 副作用 | 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或腹泻。极少数情况下,可能发生过敏反应,如皮疹或瘙痒。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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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咳嗽、痰多、气喘、胸闷、咽痛、声音嘶哑、感冒引起的咳嗽、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炎、肺结核、肺气肿、肺心病、慢性咽炎、慢性喉炎、慢性鼻炎、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喘、过敏性支气管炎、过敏性肺炎、过敏性肺结核、过敏性肺气肿、过敏性肺心病、过敏性咽炎、过敏性喉炎、过敏性鼻炎。 | 辛凉透表,宣肺止咳,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发热恶寒,头痛咳嗽,咽喉肿痛。 | |
|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312岁儿童:一次510毫升,一日3次。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