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流行性感冒、甲型H1N1流感、禽流感、乙型流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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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磷酸奥司他韦。 化学名称:(3R,4R,5S)-4-乙酰氨基-5-氨基-3(1-乙丙氧基)-1-环己烯-1-羧酸乙酯磷酸盐。 分子式:C16H28N2O4·H3PO4 分子量:410.40 |
本品主要成分为吲哚美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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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中山万汉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万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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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23437 |
国药准字H10920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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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流行性感冒、甲型H1N1流感、禽流感、乙型流感 |
用于关节痛、肌肉痛、头痛、痛经、恶性肿瘤发热、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骨关节炎、急性痛风发作、其它疼痛和发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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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和13岁以上青少年:每次75mg,每日2次,连续5天。1岁以下儿童:每次3mg/kg,每日2次;112岁儿童:体重1523kg,每次30mg,每日2次;体重2340kg,每次45mg,每日2次;体重大于40kg,每次60mg,每日2次。 |
口服,一次75mg,一日一次,必要时增至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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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副作用可能包括恶心、呕吐、头痛、失眠、皮疹等。 |
肾功能不全,活动期胃与十二指肠溃疡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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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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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14岁以下小儿一般不宜应用此药,如必须应用时应密切观察,以防止严重不良反应的发生。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本品用于妊娠的后3个月时可使胎儿动脉导管闭锁,引起持续性肺动脉高压,孕妇禁用。2、本品可自乳汁排出,对婴儿可引起毒副反应.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易发生肾脏毒性,应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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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流行性感冒、甲型H1N1流感、禽流感、乙型流感 |
用于关节痛、肌肉痛、头痛、痛经、恶性肿瘤发热、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骨关节炎、急性痛风发作、其它疼痛和发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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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具有抗炎、解热及镇痛作用,其作用机理为通过对环氧化酶的抑制而减少前列腺素的合成。制止炎症组织痛觉神经冲动的形成,抑制炎性反应,包括抑制白细胞的趋化性及溶酶体酶的释放等。至于退热作用,由于作用于下视丘体温调节中枢,引起外周血管扩张及出汗,使散热增加。这种中枢性退热作用也可能与在下视丘的前列腺素合成受到抑制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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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成人和13岁以上青少年:每次75mg,每日2次,连续5天。1岁以下儿童:每次3mg/kg,每日2次;112岁儿童:体重1523kg,每次30mg,每日2次;体重2340kg,每次45mg,每日2次;体重大于40kg,每次60mg,每日2次。 |
肾功能不全、胃与十二指肠溃疡患者及孕妇禁用、小儿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