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流行性感冒、甲型H1N1流感、禽流感、乙型流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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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磷酸奥司他韦。 化学名称:(3R,4R,5S)-4-乙酰氨基-5-氨基-3(1-乙丙氧基)-1-环己烯-1-羧酸乙酯磷酸盐。 分子式:C16H28N2O4·H3PO4 分子量:410.40 |
苯甲酸利扎曲普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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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中山万汉制药有限公司 |
昆明全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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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23437 |
国药准字H20060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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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流行性感冒、甲型H1N1流感、禽流感、乙型流感 |
用于成人有或无先兆的偏头痛发作的急性治疗。不适用于预防偏头痛,不适用于半身不遂或基底部偏头痛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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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和13岁以上青少年:每次75mg,每日2次,连续5天。1岁以下儿童:每次3mg/kg,每日2次;112岁儿童:体重1523kg,每次30mg,每日2次;体重2340kg,每次45mg,每日2次;体重大于40kg,每次60mg,每日2次。 |
口服给药,一次5~10mg(1~2片),每次用药的时间间隔至少为2小时,一日最高剂量不得超过30mg(6片)。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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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副作用可能包括恶心、呕吐、头痛、失眠、皮疹等。 |
1.禁用于局部缺血性心脏病(如:心绞痛、心肌梗塞或有记录的无症状缺血)的患者。 2.禁用于有缺血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痉挛(包括Prinzmetal变异型狭心症或其它隐性心血管疾病等)症状、体征的患者。 3.因欧力停(欧立停)能升高血压,故不易控制血压的高血压患者禁用。 4.禁用于半身不遂或基底部偏头痛患者。 5.禁止同时服用MAO抑制剂,禁止在停服MAO抑制剂2周内服用欧力停(欧立停)。 6.对欧力停(欧立停)或对任一活性成份过敏者禁用。 7.在服用欧力停(欧立停)治疗的24小时内,禁止服用其他5-HT1激动剂,含有麦角胺或麦角类药物如双氢麦角胺、美西麦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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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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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患者用药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因此,年龄在18岁以下的病人不推荐使用欧力停(欧立停)。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由于对妊娠女性中没有充分的控制很好的研究,所以只有对胎儿的利大于弊时才可以使用;药物是否会在母乳中分泌尚不明确,哺乳期妇女应谨慎用药。 老人注意事项: 在老年人(≥65岁)体内的药代动力学与成年人相似,但老年人很少出现偏头痛,欧力停(欧立停)在这类病人中使用的临床经验是有限的;在治疗老年性自主神经痛方面(多半是男性患者)的安全性、有效性没有确定。因此老年患者应谨慎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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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流行性感冒、甲型H1N1流感、禽流感、乙型流感 |
用于成人有或无先兆的偏头痛发作的急性治疗。不适用于预防偏头痛,不适用于半身不遂或基底部偏头痛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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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成人和13岁以上青少年:每次75mg,每日2次,连续5天。1岁以下儿童:每次3mg/kg,每日2次;112岁儿童:体重1523kg,每次30mg,每日2次;体重2340kg,每次45mg,每日2次;体重大于40kg,每次60mg,每日2次。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有严重肝功能损害的患者慎用;3. 有心脏病史或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患者慎用;4. 避免与5HT1B/1D受体激动剂合用;5. 避免与CYP3A4抑制剂或诱导剂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