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安神,清热,解毒,制酸。用于神经衰弱,咽喉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等,外治口舌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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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珍珠壳内部份加工而成的粉末。 |
水蛭、桃仁、虻虫、大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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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海阳光药业有限公司 |
哈药集团三精千鹤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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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975 |
国药准字Z20000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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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安神,清热,解毒,制酸。用于神经衰弱,咽喉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等,外治口舌肿痛。 |
破血逐瘀、通经活络。主治血瘀型眩晕证,症见眩晕、头痛耳鸣、舌质暗红、脉沉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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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g,一日3~6g。外用涂敷患处。 |
口服。一次2粒,每日3次,4周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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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病例有轻微恶心及上腹不适,一般可自行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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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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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安神,清热,解毒,制酸。用于神经衰弱,咽喉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等,外治口舌肿痛。 |
破血逐瘀、通经活络。主治血瘀型眩晕证,症见眩晕、头痛耳鸣、舌质暗红、脉沉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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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宜餐后服。3.胃酸缺乏者慎服。4.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5.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阴虚火旺者慎用;3.过敏体质者慎用;4.服药期间如出现头晕、心悸、口干等不适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5.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