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利湿、降浊、通便。用于湿热内蕴之高脂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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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荷叶、车前草、番泻叶。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托普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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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合肥迪尔医药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常州制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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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881 |
国药准字H32023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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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利湿、降浊、通便。用于湿热内蕴之高脂血症。 |
用于治疗高血压和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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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泡服,一次1~2袋,一日2~3次;用开水200毫升浸泡15分钟后服。 |
视病情或个体差异而定。本品宜在医师指导或监护下服用,给药剂量须遵循个体化原则,按疗效予以调整。1.成人常用量:(1)高血压,口服,1次12.5mg,每日2-3次,按需要1-2周内增至50mg,每日2-3次。疗效不满意可加用其他降压药。(2)心力衰竭,开始1次口服12.5mg,每日2-3次,必要时逐渐增至50mg,每日2-3次。若需进一步加量,宜观察疗效2周再考虑;对近期大量服用利尿剂,处于低钠/低血容量,而血压正常或偏低患者,初始剂量6.25mg每日3次,以后通过测试逐步增加至常用量。2.小儿常用量:降压或治疗心力衰竭,按体重0.3mg/kg,每日3次,必要时每隔8-24小时增加0.3mg/kg,求得最低有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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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服。 |
1.较常见的有:(1)皮疹,可能伴有瘙痒和发热,常发生于治疗4周内,呈斑丘疹或荨麻疹,减量、停药或给抗组胺药后消失,7%~10%伴嗜酸性细胞增多或抗核抗体阳性。(2)心悸,心动过速,胸痛。(3)咳嗽。(4)味觉迟钝。2.较少见的有:(1)蛋白尿,常发生于治疗开始8个月内,其中1/4出现肾病综合症,但蛋白尿在6个月内渐减少,疗程不受影响。(2)眩晕、头痛、昏厥。由低血压引起,尤其在缺钠或血容量不足时。(3)血管性水肿,见于面部及四肢,也可引起舌、声门或喉血管性水肿,应予警惕。(4)心率快而不齐。(5)面部潮红或苍白。3.少见的有:白细胞与粒细胞减少,有发热、寒战,白细胞减少与剂量相关,治疗开始后3~12周出现,以10~30天最显著,停药后持续2周。伴有肾衰者应加强警惕,同服别嘌呤醇可增加此种危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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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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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本品能通过胎盘,可危害胎儿,检出怀孕应立即停用本品。2.本品可排入乳汁,其浓度约为母体血药浓度的1%,故授乳妇女应用必须权衡利弊。儿童用药:曾有报告本品用于婴儿可引起血压过度与持久降低伴少尿与抽搐,故应用本品仅限于其他降压治疗无效者。老年用药:老年人对降压作用敏感,应用本品须酌减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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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利湿、降浊、通便。用于湿热内蕴之高脂血症。 |
用于治疗高血压和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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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应在医生确诊后使用,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3.有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泄泻者慎用或在医生指导下服用。5.本品中番泻叶含有蒽醌类化合物,长期服用可能导致结肠黑变病。6.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7.儿童、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服药期间如出现其他不适应到医院就诊。9.服药超过2周,应咨询医师。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剂量;3. 可能引起低血压,应监测血压;4. 可能引起高钾血症,应监测血钾水平;5. 与某些药物有相互作用,使用前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