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祛浊利湿,清热通便,用于高脂血症、单纯性肥胖症属湿浊阻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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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荷叶、车前草,番泻叶、紫苏叶、紫苏梗、绞股蓝、茶叶。 |
活性成份:氟伐他汀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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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宁德善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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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3426 |
国药准字H20090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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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祛浊利湿,清热通便,用于高脂血症、单纯性肥胖症属湿浊阻滞证。 |
用于饮食未能完全控制的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和混合型血脂异常(Fredrickson Ⅱa及Ⅱb型)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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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泡服,一次3克,一日2-3次;用80-90℃水200毫升浸泡20分钟,空腹服用。 |
成人患者:在开始治疗前,患者应采用标准的降低胆固醇的饮食控制。在整个治疗期间应继续饮食控制。推荐的起始剂量为20mg或40mg常释胶囊,每日一次。可以根据患者治疗效果和推荐需达到的治疗目标调整剂量。对于严重的高胆固醇血症或者40mg常释胶囊治疗效果不满意的患者,可以使用氟伐他汀钠缓释片80mg/天。推荐的每日最大剂量为80mg。本品可在每天任意时间服用,无论进食与否。给药后,四周内达到最大降脂作用。药物长期服用持续有效。本品单独治疗有效。研究同时表明氟伐他汀和烟酸、消胆胺以及贝特类药物联合应用是安全和有效的(见【药物相互作用】)。肾功能不全患者:氟伐他汀经肝脏清除,仅有不到6%的药物进入尿中。轻至中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中氟伐他汀的药代动力学保持不变,无需调整剂量。肝功能损害患者:活动性肝病或无法解释的血清转氨酶持续升高的患者,禁用本品(见【禁忌】及【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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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脾胃虚寒者及脾虚泄泻者禁用。 |
药物不良反应在表1中按照medDRA系统器官分类列出。在每个系统器官分类中,根据其发生率对不良反应进行排列,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排在首位。在每一个频率组中,将不良反应以严重性程度为序降序排列。此外,采用下列常规分类方法(CIOMS川分类方法)。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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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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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祛浊利湿,清热通便,用于高脂血症、单纯性肥胖症属湿浊阻滞证。 |
用于饮食未能完全控制的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和混合型血脂异常(Fredrickson Ⅱa及Ⅱb型)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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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应在医生确诊后使用,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3.不明原因的肥胖,必须去医院就诊。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本品中番泻叶含有蒽醌类化合物,长期服用可能导致结肠黑变病。7.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服药期间如出现其他不适应到医院就诊。9.服药超过2周,应咨询医师,体虚者不宜长期服用。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 严重肝功能障碍患者慎用;4. 定期监测肝功能;5. 避免与葡萄柚汁同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