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小儿肺热感冒引起的咳嗽痰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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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麻黄、石膏、苦杏仁、前胡、黄芩、紫苏子(炒)、葶苈子、竹茹。辅料为蔗糖粉、糊精。 |
茜草藤、乌梅、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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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长城制药有限公司 |
合肥华润神鹿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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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039 |
国药准字Z19990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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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小儿肺热感冒引起的咳嗽痰喘。 |
清热燥湿,固肠止泻。用于湿热内蕴型小儿腹泻,证见:大便呈水样或蛋花汤样,或伴有发热、腹痛、恶心、呕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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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周岁以下一次3克,1~5岁一次6克,5岁以上一次9~12克,一日2~3次。 |
开水冲服。一至六个月一次半袋(0.5克); 七个月至二岁一次1袋(1克);三岁一次2袋(2克); 四至六岁一次3袋(3克);七至十四岁一次4袋(4克),一日3次。三天为一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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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 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 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 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疾患者均应慎用。脾虚易腹泻者慎服。4. 风寒袭肺咳嗽不适用,症见发热恶寒、鼻流清涕、咳嗽痰白等。5.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1.运动员慎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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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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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小儿肺热感冒引起的咳嗽痰喘。 |
清热燥湿,固肠止泻。用于湿热内蕴型小儿腹泻,证见:大便呈水样或蛋花汤样,或伴有发热、腹痛、恶心、呕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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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 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的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 脾虚易腹泻者慎用;4. 风寒闭肺、内伤久咳者不适用;5. 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3. 腹泻严重、发热、呕吐者应及时就医;4.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