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宣肺化痰,用于热邪犯于肺卫所致发热、汗出、微恶风寒、咳嗽、痰黄,或兼喘息、口干而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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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麻黄、苦杏仁、石膏、金银花、甘草、金银花、连翘、知母、黄芩、板蓝根、麦冬、鱼腥草。辅料为苯甲酸钠、甜蜜素。 |
胆南星、黄连、桅子、黄芩、天竺黄、天麻、全蝎、钩藤、琥珀、雄黄、朱砂、体外培育牛黄、羚羊角、水牛角浓缩粉、冰片、人工麝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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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省康福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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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50080 |
国药准字Z22023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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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宣肺化痰,用于热邪犯于肺卫所致发热、汗出、微恶风寒、咳嗽、痰黄,或兼喘息、口干而渴。 |
热解毒,镇惊息风。用于小儿高热惊风,神昏抽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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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岁至三岁一次1支,一日3次;四岁至七岁一次1支,一日4次;八岁至十二岁一次2支,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岁一次0.5克,一日2次,一岁以上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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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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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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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宣肺化痰,用于热邪犯于肺卫所致发热、汗出、微恶风寒、咳嗽、痰黄,或兼喘息、口干而渴。 |
热解毒,镇惊息风。用于小儿高热惊风,神昏抽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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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风寒闭肺、内伤久咳者不适用。5.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3.运动员慎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过敏体质者慎用;3.服用期间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4.如出现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