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神经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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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布洛芬20毫克。辅料为:蔗糖、微晶纤维素、甘油、山梨醇、吐温-80、羧甲基纤维素钠、阿拉伯胶、柠檬酸、柠檬香精、乙二胺四乙酸二钠、胭脂红、苯甲酸钠。 |
茜草藤、乌梅、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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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翔宇健康制药有限公司 |
合肥华润神鹿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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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648 |
国药准字Z19990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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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神经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清热燥湿,固肠止泻。用于湿热内蕴型小儿腹泻,证见:大便呈水样或蛋花汤样,或伴有发热、腹痛、恶心、呕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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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以下小儿用量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毫升)次数1-310-154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4-616-215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7-922-27824小时不超过4次。10-1228-3210。 |
开水冲服。一至六个月一次半袋(0.5克); 七个月至二岁一次1袋(1克);三岁一次2袋(2克); 四至六岁一次3袋(3克);七至十四岁一次4袋(4克),一日3次。三天为一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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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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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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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神经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清热燥湿,固肠止泻。用于湿热内蕴型小儿腹泻,证见:大便呈水样或蛋花汤样,或伴有发热、腹痛、恶心、呕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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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2.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13.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3. 腹泻严重、发热、呕吐者应及时就医;4.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