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表。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发热重、微恶风寒、头痛、有汗或少汗、咽红肿痛、口渴、舌尖红、苔薄黄而干、脉浮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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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广藿香、菊花、连翘、大青叶、板蓝根、地黄、地骨皮、白薇、薄荷、石膏。辅料为蔗糖、聚山梨酯80、防腐剂(山梨酸钾)。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包含对乙酰氨基酚150毫克,盐酸金刚烷胺50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辅料为蔗糖、聚维酮K30、草莓香精。 | |
| 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唐山)有限公司 | 海南百信药业有限公司制药厂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40020 | 国药准字H20046526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表。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发热重、微恶风寒、头痛、有汗或少汗、咽红肿痛、口渴、舌尖红、苔薄黄而干、脉浮数。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岁以下每次服5毫升,一岁至三岁每次服5-10毫升,四岁至七岁每次服10-15毫升,八岁至十二岁每次服20毫升,一日2次。摇匀服用。 | 口服。温水冲服。12岁以下儿童见下表: 年龄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0.5~1包,一日3次。 年龄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1包,一日3次。 年龄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1.5包,一日3次。 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2包,一日3次。 |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
|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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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解表。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发热重、微恶风寒、头痛、有汗或少汗、咽红肿痛、口渴、舌尖红、苔薄黄而干、脉浮数。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
| 药理作用 | 偶见粒细胞、血小板减少、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不良反应。 |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初起,怕冷无汗,低烧,大便稀且次数多者慎用。3.一岁以下每次服5毫升,应分多次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二天高热不退者,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