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也可用于减轻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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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布洛芬。 |
本品主要成份:本品系自健康小牛胸腺中提取的具有生物活性的多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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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哈高科白天鹅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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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4035 |
国药准字H2000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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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也可用于减轻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1)用于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2)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如:儿童先天性免疫缺陷病)。 (3)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儿童支气管哮喘和哮喘性支气管炎等)。 (4)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如:病毒性肝炎,预防上呼吸道感染、顽固性口腔溃疡等)。 (5)肿瘤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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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2g,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口服。每次5~30mg,一日1~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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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1)耐受性良好,个别可见恶心、发热、头晕、胸闷、无力等不良反应,少数患者偶有嗜睡感。 (2)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使用时可能ALT水平短暂上升,如无肝衰竭预兆出现,仍可继续使用本品。 (3)极个别病人有轻微过敏反应,停药后可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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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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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生育研究显示,在对照组及本药治疗组,其胚胎异常影响无任何差异。目前尚不知道本药是否对胚胎有伤害,或是否影响生育能力。故本药只能在十分必要时才给予孕妇使用。目前尽管本品未证实本品经人乳排出,但用于哺乳期妇女仍应特别慎重。 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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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也可用于减轻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1)用于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2)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如:儿童先天性免疫缺陷病)。 (3)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儿童支气管哮喘和哮喘性支气管炎等)。 (4)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如:病毒性肝炎,预防上呼吸道感染、顽固性口腔溃疡等)。 (5)肿瘤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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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免疫调节药。具有调节和增强人体细胞免疫功能的作用,能促使T淋巴细胞成熟。能促使有丝分裂原激活后的外周d血中的T淋巴细胞成熟,增加T细胞在各种抗原或致有丝分裂原激活后各种淋巴因子(如:a、y干扰素、白介素2和白介素3)的分泌,增加T细胞上淋巴因子受体的水平。它同时通过对T4辅助细胞的激活作用来增强淋巴细胞反应。此外,本品可能影响NK前体细胞的趋化,该前体细胞在暴露于干扰素后变得更有细胞毒性。此外,本品能增强人体抗辐射的能力。因此,本品具有调节和增强人体细胞免疫功能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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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4、肾功能不全,高血压,心功能不全,消化道溃疡,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或血小板功能异常)的患者,使用前必须咨询医师或药师。5、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听力障碍,血象异常,应立即停止用药。6、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7、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本品通过增强患者的免疫功能而发挥治疗作用的,故而对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例如器官移植受者)应慎重使用本品,除非治疗带来的裨益明显大于危险性。 (2)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3)18岁以下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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