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也可用于减轻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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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布洛芬。 | 本品主要成份为苯溴马隆。化学名称:(3,5-二溴-4-羟基苯基)(2-乙基-3-苯骈呋喃基)甲酮分子式:C17H12Br2O3分子量:424.09 | |
| 生产企业 |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4035 | 国药准字H20040592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也可用于减轻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原发性高尿酸血症以及痛风性关节炎非发作期。 |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2g,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成人每次口服50mg(1粒),每日一次,早餐时服用。服药1周后检查患者血清尿酸浓度;或可在治疗初期每日口服100mg(2粒),早餐时服用,待血尿酸降至正常范围改为每日50mg(1粒),视病情而定维持量,或遵医嘱。 | |
| 副作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本品耐受性好,不良反应一般为轻度。偶有腹泻、胃部不适、恶心等消化系统症状,风团、斑疹、潮红、瘙痒等皮肤过敏症;GOT、GPT及碱性磷酸酶升高。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有可能怀孕妇女以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在儿童(<18岁)中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老年用药:无需调整剂量。 | |
| 成分 | 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也可用于减轻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原发性高尿酸血症以及痛风性关节炎非发作期。 | |
|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4、肾功能不全,高血压,心功能不全,消化道溃疡,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或血小板功能异常)的患者,使用前必须咨询医师或药师。5、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听力障碍,血象异常,应立即停止用药。6、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7、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出现持续性腹泻 应停药; 2.急性痛风性关节炎发作期不要用药,以防转移性痛风; 3.通常按照规定的剂量和方法服用苯溴马隆,在治疗初期痛风是不会发作的,但如果发作,建议将所用药量减半,还可以根据需要用秋水仙碱或消炎镇痛药缓解疼痛。 4.治疗期间需大量饮水以增加尿量(治疗初期饮水量不得少于1.5~2升)。定期测量尿液的酸碱度,为促进尿液碱化,可酌情给予碳酸氢钠或枸橼酸合剂,并注意酸碱平衡。病人尿液pH应调节在6.2~6.8之间。 5.长期用药时,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