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也可用于减轻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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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布洛芬。 |
本品的活性成份为硫酸氨基葡萄糖氯化钠复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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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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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4035 |
国药准字H20090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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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也可用于减轻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原发性及继发性骨关节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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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2g,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口服,一次250mg~500mg(1~2袋),一日3次(进餐时服用效果更佳),连续服用3个月,间隔2个月可以重复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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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罕见轻度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便秘、腹涨和腹泻。有些患者可能会出现过敏反应,包括皮疹、瘙痒和皮肤红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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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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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动物试验中,没有观察到对本品生殖功能和哺乳的不良影响。但由于缺乏在人体的研究,怀孕和哺乳期的妇女在权衡利弊后使用本品。怀孕头3个月应避免使用。儿童用药:没有做过本品对儿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因此没有关于儿童的推荐剂量。老年用药:没有特殊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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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也可用于减轻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原发性及继发性骨关节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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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4、肾功能不全,高血压,心功能不全,消化道溃疡,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或血小板功能异常)的患者,使用前必须咨询医师或药师。5、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听力障碍,血象异常,应立即停止用药。6、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7、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2.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 服用后如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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