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去头屑、头皮脂溢性皮炎、花斑癣(汗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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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二硫化硒25毫克。 |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氧沙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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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迪赛诺制药有限公司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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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800003 |
国药准字H500218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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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去头屑、头皮脂溢性皮炎、花斑癣(汗斑)。 |
用于银屑病及白癜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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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治疗头皮屑和头皮脂溢性皮炎。(1)先用肥皂清洗头发和头皮。(2)取5~10毫升药液于湿发及头皮上,轻揉至出泡沫。(3)待3~5分钟后,用温水洗净,必要时可重复一次。(4)每周2次,一个疗程2~4周,必要时可重复1个或2个疗程。2.治疗花斑癣。(1)洗净患处。(2)根据病患面积取适量药液涂抹(一般10至30毫升)。(3)保留10~30分钟后用温水冼净。(4)每周2次,一个疗程2~4周,必要时可重复1个或2个疗程。 |
外用。1、1%8-MOP溶液用于牛皮癣;0.1%8-MOP溶液用于白癜风。患处用棉签涂擦,1-2小时后,用长波紫外线照射患处。照射时光距为10-30cm,照射30分钟左右。每日1次。一般一个疗程为1个月。治愈后,每周或隔周照射1次以巩固疗效。如未治愈应继续治疗。如两个疗程结束,皮损仍无明显消退,可停止治疗。治愈后如有复发,重复治疗仍然有效;2、全身性或弥散性患者除用药方法同上外,需在医生指导下用黑光机照射治疗;3、局限性白癜风或初起的白癜风患者患处涂擦药液后,应照射紫外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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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皮肤有炎症、糜烂、渗出部位禁用。2.外生殖器部位禁用。 |
1、12岁以下儿童、年老体弱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严重肝病患者禁用;4、白内障或其他晶体疾病患者禁用;5、有光敏性疾病患者如:红斑狼疮、皮肌炎、卟啉症、多形性日光疹、着色性干皮病等患者禁用;6、对甲氧沙林溶液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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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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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去头屑、头皮脂溢性皮炎、花斑癣(汗斑)。 |
用于银屑病及白癜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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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配合长波紫外线照射后常见的不良反应是红斑,常在照射24~28小时出现;皮肤色素沉着,瘙痒。若照射剂量过大或时间过长,照射部位皮肤上可出现红肿,、水庖、疼痛、脱屑,如有红肿、水疱等可暂时停用,待恢复后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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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供外用,不可内服。2.在染发、烫发后两天内不得使用本品。3.头皮用药后应完全冲洗干净,以免头发脱色。4.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5.用前应充分摇匀,如天冷药液变稠可温热后使用。6.用后应塞紧瓶盖。7.不要用金属器件接触药液,以免影响药效。8.如经2个或3个疗程病症仍未见好转请向医师咨询。9.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有皮肤癌病史、有日光敏感家族史、新近接受放射线或细胞毒治疗及有胃肠道疾病者应慎用;2、照射紫外线时及照射后8小时内应戴墨镜,并用黑布覆盖正常皮肤;3、治疗期间不得服用含有呋喃香豆素的食物,如酸橙、无花果、香菜、芥、胡萝卜、芹菜等;4、治疗期间应戒酒,不宜吃过于腥辣食物;5、治疗银屑病,需8-10次治疗后出现较明显疗效。治疗白癜风则疗效出现更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