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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特比萘芬凝胶

盐酸特比萘芬凝胶

非处方药 非处方药

江西杏林白马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适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引起的体癣、股癣、手癣、足癣和花斑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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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特比萘芬凝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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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盐酸特比萘芬凝胶
盐酸特比萘芬凝胶
阿昔洛韦乳膏
阿昔洛韦乳膏
主要成分

本品10克含盐酸特比萘芬0.1克,辅料为卡伯姆0.15克、丙二醇2克、乙醇3克、聚乙二醇-4001克、聚山梨醇-800.3克、乙二胺四醋。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阿昔洛韦30毫克

生产企业

江西杏林白马药业有限公司

北京悦康凯悦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3939

国药准字H2010353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引起的体癣、股癣、手癣、足癣和花斑癣。

用于单纯疱疹或带状疱疹感染

用法用量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敷于患处及其周围,每日2次。体股癣连续使用2-4周,手足癣、花斑癣连续用药4-6周。

涂患处。成人与小儿均为白天每2小时1次,一日6次,共7日。

副作用

对特比萘芬或萘替芬过敏者禁用。

对本品过敏者或成分过敏者禁用。

禁忌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妇禁用或慎用。

成分

适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引起的体癣、股癣、手癣、足癣和花斑癣。

用于单纯疱疹或带状疱疹感染

药理作用

该药品为嘌呤核苷类抗病毒药。其作用机制是干扰病毒DNA多聚酶而抑制病毒的复制,对单纯疱疹病毒、水痘带状疱疹病毒、巨细胞病毒等具有抑制作用。

注意事项

1.仅供皮肤涂敷用,不能用于眼内,要避免与鼻,口腔及其它粘膜接触。2.皮肤涂敷后不必包扎。3.连续用药4周后,若症状无改善,则请再到医院就诊。4.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5.开放性伤口不宜使用本品。

  1.连续使用7日,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2.本品仅用于皮肤黏膜,不能用于眼部;   3.涂药时应戴指套或手套;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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