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引起的体癣、股癣、手癣、足癣和花斑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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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10克含盐酸特比萘芬0.1克,辅料为卡伯姆0.15克、丙二醇2克、乙醇3克、聚乙二醇-4001克、聚山梨醇-800.3克、乙二胺四醋。 |
本药主要成分为联苯苄唑、水杨酸和苯甲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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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杏林白马药业有限公司 |
河南羚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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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939 |
国药准字H20066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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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引起的体癣、股癣、手癣、足癣和花斑癣。 |
用于治疗各种皮肤真菌病,如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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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敷于患处及其周围,每日2次。体股癣连续使用2-4周,手足癣、花斑癣连续用药4-6周。 |
外用,一日1次,2~4周为一疗程。涂布患处,并轻轻揉搓几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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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特比萘芬或萘替芬过敏者禁用。 |
对咪唑类药物过敏者或对本药中其它成分过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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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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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婴幼儿使用前,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小儿应在监护人的指导监督下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无相关临床资料。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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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引起的体癣、股癣、手癣、足癣和花斑癣。 |
用于治疗各种皮肤真菌病,如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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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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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仅供皮肤涂敷用,不能用于眼内,要避免与鼻,口腔及其它粘膜接触。2.皮肤涂敷后不必包扎。3.连续用药4周后,若症状无改善,则请再到医院就诊。4.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5.开放性伤口不宜使用本品。 |
1.禁忌症对咪唑类药物过敏者或对本药中其它成分过敏者。2.慎用尚不明确。3.药物对妊娠的影响妊娠早期慎用。4.药物对哺乳的影响尚不明确。4.用药时应避免接触眼睛和其它黏膜处。5.用药部位如有皮疹、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6.不得与含铁等金属的药物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