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足光散清热燥湿,杀虫敛汗。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角化型手足癣及臭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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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水杨酸、苯甲酸、硼酸、苦参;辅料为滑石粉。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盐酸洛美沙星,其化学名称为()-1-乙基-6,8-二氟-1,4-二氢7-(3-甲基-1-哌嗪基)-4-氧-喹啉-3-羧酸盐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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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随州)有限公司 |
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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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434 |
国药准字H199801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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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足光散清热燥湿,杀虫敛汗。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角化型手足癣及臭汗症。 |
用于治疗细菌感染性皮肤病,如脓疱疮、毛囊、足癣继发化脓感染、湿疹继发感染、及其它表浅局限性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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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取药粉40克加沸水1000~1500毫升,或取药粉20克加沸水500~750毫升,搅拌,溶解,放温,趁热浸泡患处20~30分钟,一日1次,连续三日为一疗程。 |
外用:每次适量涂患处,一日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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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水疱型、糜烂型手足癣禁用。儿童、孕妇禁用。 |
对本品或其它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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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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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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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足光散清热燥湿,杀虫敛汗。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角化型手足癣及臭汗症。 |
用于治疗细菌感染性皮肤病,如脓疱疮、毛囊、足癣继发化脓感染、湿疹继发感染、及其它表浅局限性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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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喹诺酮类抗菌药。本品通过抑制细菌的DNA旋转酶而起杀菌作用,对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杆菌、志贺菌属、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肠杆菌属等具有高度的抗菌活性;流感杆菌、淋球菌等对本品亦呈现高度敏感;对不动杆菌、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孢菌属、葡萄球菌属和肺炎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亦具有一定的抗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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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4.用药一次,观察3日,无不良反应,可连续使用3次;如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