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局部外用抗生素,适用于革兰阳性球菌引起的皮肤感染,例如:脓疱病、疖肿、毛囊炎等原发性皮肤感染及湿疹合并感染、不超过10厘米*10厘米面积的浅表性创伤合并感染等继发性皮肤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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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莫匹罗星20毫克。辅料为:聚乙二醇400和聚乙二醇3350。 |
本品主要成份为乙氧苯柳胺。化学名称:N-(4-乙氧苯基)-2-羟基苯甲酰分子式:C15H15NO3分子量:25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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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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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30064 |
国药准字H200103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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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局部外用抗生素,适用于革兰阳性球菌引起的皮肤感染,例如:脓疱病、疖肿、毛囊炎等原发性皮肤感染及湿疹合并感染、不超过10厘米*10厘米面积的浅表性创伤合并感染等继发性皮肤感染。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抗过敏药物,适用于慢性湿疹及神经经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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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应外用,局部涂于患处。必要时,患处可用辅料包扎或敷盖,每日3次,5天一疗程,必要时可重复一疗程。 |
刚温水清洗患处后,局部涂敷,每日三次,每次用量按皮损面积大小调整,常用量为每次0.25-2g(1/40-1/5支)。慢性湿疹患者每一疗程为四周,神经性皮炎患者每一疗程为两周,可连用两个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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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莫匹罗星或其他含聚乙二醇软膏过敏者禁用。 |
可有下列反应:局部反应:如痒、红,灼热、脱屑等。接触性皮炎等过敏反应:表现为红斑、湿疹、水疱、瘙痒增加等。临床研究中个别病例出现血小板下降,与本品的关系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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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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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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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为局部外用抗生素,适用于革兰阳性球菌引起的皮肤感染,例如:脓疱病、疖肿、毛囊炎等原发性皮肤感染及湿疹合并感染、不超过10厘米*10厘米面积的浅表性创伤合并感染等继发性皮肤感染。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抗过敏药物,适用于慢性湿疹及神经经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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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如使用一疗程后症状无好转或加重,应立即去医院就医。2、感染面积较大者,去医院就医。3、本品辅料为聚乙二醇,大量聚乙二醇可引起肾损害,因此当皮肤大面积破损,特别是合并肾脏疾病的患者,应避免使用本品,并去医院就诊。4、本品仅供皮肤给药,请勿用于眼、鼻、口等黏膜部位。5、本品请勿用于身体插管处附近的皮肤。6、误入眼内是用水冲洗即可。7、有中度或重度肾损害着慎用。8、孕妇慎用。9、哺乳期妇女慎用,尚不清楚本品的成份是否可进入乳汁,使用前请咨询医师。哺乳期妇女涂药时应防止药物进入婴儿眼内。如果是在乳头区域使用,请在哺乳前彻底清洗。10、使用本品前、后应洗手。使用本品过多时,应将多余软膏擦去。如果不慎吞入本品,应咨询医师或药师。11、本品应按用法用量足疗程使用,在感染未被完全治愈前,不要在症状消失时过早停止治疗。1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若发生接触性皮炎应立即停药,严重者应采取相应治疗措施。 2.用药后忌用肥皂水洗患处; 3.用药期间禁食辛、辣等刺激性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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