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以粉刺、丘疹和脓疱为主要表现的轻中度寻常型痤疮的局部治疗。可用于治疗面部、胸和背部的痤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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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达帕林。 化学名称:6-[3-(1-金刚烷基)-4-甲氧基苯基]-2-萘甲酸。 分子式:C28H28O3 分子量:412.53 |
主要化学成分为酮康唑 化学名称1-乙酰基-4[4-[2-(2,4-二氯苯基)-2(1H-咪唑-1-甲基)-1,3二氧戊环-4-甲氧基]苯基]-哌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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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 |
永信药品工业(昆山)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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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655 |
国药准字H20058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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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以粉刺、丘疹和脓疱为主要表现的轻中度寻常型痤疮的局部治疗。可用于治疗面部、胸和背部的痤疮。 |
全身真菌感染,如全身念珠菌病、副球孢子菌病、组织胞浆菌病。由皮肤真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皮肤、毛发和指(趾)甲的感染(皮肤真菌病、甲癣、甲周炎、花斑癣、慢性皮肤粘膜念珠菌病等),当局部治疗无效或由于感染部位、面积及深度等因素不易上药时,可用本药治疗。胃肠道酵母菌感染。应用局部治疗无效的慢性、复发性阴道念珠菌病。用于预防治疗因免疫机能降低(遗传性及由疾病或药物引起的)而易发真菌感染的患者。本品对中枢神经系统穿透性差,不宜用于治疗真菌性脑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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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睡前清洗痤疮患处,待干燥后于患处局部涂一薄层本品,每日1次,注意避免接触眼部和唇部。治疗后4至8周开始临床起效,3个月后有明显改善。已经发现,经过阿达帕林6个月治疗期患者有较好的耐受性。推荐在3个月治疗后评估患者的改善情况。由于刺激反应而停止治疗或降低用药频率,可以根据治疗耐受性的情况以恢复或增加用药频率。增加给药用量不会增强疗效或加快起效速度,但是可能导致发红,脱屑或其他不适。没有对小于12周岁儿童进行有关阿达帕林凝胶有效性和耐受性的研究,不推荐本品用于12岁以下儿童患者。 |
本品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成人:深部真菌感染:口服,每日1~2次,每次1片(200mg)。皮肤感染:口服,每日1次,一次1片(200mg),与饭同服。必要时,可增至每日1次,一次2片(400mg),或每日2次,一次1片(200mg)。阴道念珠菌病:口服,每日1次,一次2片(400mg),与饭同服。儿童:深部真菌感染:口服,每日每公斤体重4~8mg。皮肤感染:体重小于15公斤的儿童,每日3次,一次20mg;体重15~30公斤的儿童,每日1次,一次1/2片,或遵医嘱。体重30公斤以上的儿童,同成人。免疫缺陷病人的预防性治疗:成人:每日2片(400mg)。儿童:每日每公斤体重4~8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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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2.对维生素A衍生物过敏者禁用。3.急性或亚急性皮炎、湿疹类皮肤病患者禁用。4.妊娠期和计划妊娠妇女禁用本品。 |
本品禁用于患急慢性肝病的患者或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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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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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用于体重低于15kg的儿童的资料有限,因此不建议小儿使用本品。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对孕妇尚无研究资料,因此,在孕期不应使用本品,除非可能的利益大于对胎儿潜在的危险。 本品可从母乳中排出,因此哺乳妇女服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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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适用于以粉刺、丘疹和脓疱为主要表现的轻中度寻常型痤疮的局部治疗。可用于治疗面部、胸和背部的痤疮。 |
全身真菌感染,如全身念珠菌病、副球孢子菌病、组织胞浆菌病。由皮肤真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皮肤、毛发和指(趾)甲的感染(皮肤真菌病、甲癣、甲周炎、花斑癣、慢性皮肤粘膜念珠菌病等),当局部治疗无效或由于感染部位、面积及深度等因素不易上药时,可用本药治疗。胃肠道酵母菌感染。应用局部治疗无效的慢性、复发性阴道念珠菌病。用于预防治疗因免疫机能降低(遗传性及由疾病或药物引起的)而易发真菌感染的患者。本品对中枢神经系统穿透性差,不宜用于治疗真菌性脑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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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酮康唑为合成的咪唑二恶烷衍生物,对皮肤真菌、酵母菌(念珠菌属、糠秕孢子菌属、球拟酵母菌属、隐球菌属)、双相真菌和真菌纲具有抑菌和杀菌活性。酮康唑对曲霉菌、申克氏孢子丝菌、某些暗色孢科、毛霉菌属较不敏感,但对Entomophthorales例外。酮康唑抑制真菌麦角甾醇生物合成并改变细胞膜其他脂类化合物的组成。动物长期毒性实验表明,本品可使碱性磷酸酶明显上升,肝细胞变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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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由于缺乏相关的临床研究资料,不推荐用于12岁以下的儿童。2.意外妊娠应当即刻停止治疗并咨询医师。3.在哺乳期间使用,为了避免婴儿的意外皮肤接触,请勿涂抹于哺乳妇女的胸部。4.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本品及赋形剂组份(如羟苯甲酯、丙二醇等)可能导致过敏性反应(可能是迟发型反应)和皮肤刺激反应,首次建议小面积试用。如果发生过敏反应或刺激反应(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症状严重者请立即就医。6.使用本品后请清洁双手。如果意外接触到粘膜(眼,口腔,鼻粘膜)或开放性伤口上,必须用温水洗净。7.考虑到本品具有轻微刺激性,应当避免同时使用强效清洁产品和可引起皮肤干燥或刺激性的产品(例如含酒精及去角质功效的产品等)。8.暴露于日光和紫外光可增加刺激性。因而在治疗期内尽量避免日晒和紫外线照射。如有日晒伤,本品治疗必须推迟,直至晒伤完全恢复后。9.日光暴晒时,暴晒前一天、当天和后一天不宜使用本品。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服用本品的患者,特别是50岁以上的妇女、有肝病病史、对药物耐受性差、曾服用灰黄霉素及同时服用对肝脏有损害的药物的患者,应注意肝损害反应,如异常疲劳感,尿色深黄,粪便色淡或出现黄疸等症状。需服用本品2周以上的患者,治疗前应先做肝功检查,治疗期间每间隔2周必须进行肝功复查。如出现上述肝损害症状应立即做肝功检查,确诊有肝病应立即停止用药。对每日服用400mg以上(含400mg)剂量的健康受试者,发现本品会降低可的松对促皮质激素刺激的反应。因此对肾上腺功能不全的患者,以及对于长时间应激(如大手术、严密护理等)状态的患者,都应监测他们的肾上腺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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