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以粉刺、丘疹和脓疱为主要表现的寻常型痤疮的皮肤治疗。亦可用于治疗面部、胸部和背部的痤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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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阿达帕林,化学名称:6-[3-(1-金刚烷基)-4-甲氧基苯基]-2-萘甲酸。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伐昔洛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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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武汉诺安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明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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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73406 |
国药准字H200104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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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以粉刺、丘疹和脓疱为主要表现的寻常型痤疮的皮肤治疗。亦可用于治疗面部、胸部和背部的痤疮。 |
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I型、II型单纯疱疹的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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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睡前清洗痤疮患处,待干燥后于患处局部涂一薄层本品,每日一次,注意避免接触眼部和唇部。2.治疗后4至8周开始临床起效,3个月后有明显改善。已经发现,经过阿达帕林6个月治疗期患者有较好的耐受性。推荐在3个月治疗后评估患者的改善情况。3.由于刺激反应而停止治疗或降低用药频率,可以根据治疗耐受性的情况以恢复或增加用药频率。4.增加给药用量不会增强疗效或加快起效速度,但是可能导致发红,脱屑或其他不适。5.没有对小于12周岁儿童进行有关本品有效性和耐受性的研究。 |
口服,一日二次,成人每次0.3g,饭前空腹服用。带状疱疹连续服药10天。单纯疱疹连续服药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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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哈瑞美阿达帕林凝胶成份过敏者禁用。 |
偶有轻度胃部不适,头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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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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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本品对二岁以下儿童的安全性、有效性资料尚未建立。老年用药:本品对老年患者的安全性、有效性资料尚未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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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适用于以粉刺、丘疹和脓疱为主要表现的寻常型痤疮的皮肤治疗。亦可用于治疗面部、胸部和背部的痤疮。 |
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I型、II型单纯疱疹的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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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如果产生过敏或严重的刺激反应,应停止用药。确定局部刺激反应程度后,患者可在指导下减少用药次数,暂时停用或完全停止用药。2、使用哈瑞美阿达帕林凝胶期间,如果暴露在日光下,包括发出紫外线的太阳灯,应将剂量降低到最小用量。对于经常暴露在强日光下和自身对阳光过敏的患者,在户外锻炼时应特别注意。当在阳光下是不可避免时,建议在治疗区域上使用防晒产品和保护服;当气候极端异常时,如有大风或寒冷,对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也可能产生刺激性。3、避免接触眼、唇、口腔、鼻粘膜、内眦和其它粘膜组织,本品不应用在刀伤、擦伤、湿疹或晒伤的皮肤上,亦不得用于十分严重的痤疮患者,或患有湿疹样的皮肤创面。当用其它维生素A类药物或使用"蜡质"脱毛方法时,应避免使用本品进行治疗。 |
1. 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剂量;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避免与肾毒性药物合用;4. 定期监测肾功能;5. 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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