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泻火,解毒消肿。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痤疮,粉刺,口舌生疮,胃火牙痛,咽喉肿痛,目赤,便秘,尿黄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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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栀子(炒)、山银花、黄苓(炒)、大黄(酒炙)、黄连、桔梗、薄荷、黄柏、甘草。辅料为活性炭。 |
本品主要成份为乙氧苯柳胺。化学名称:N-(4-乙氧苯基)-2-羟基苯甲酰分子式:C15H15NO3分子量:25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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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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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1120 |
国药准字H200103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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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解毒消肿。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痤疮,粉刺,口舌生疮,胃火牙痛,咽喉肿痛,目赤,便秘,尿黄赤。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抗过敏药物,适用于慢性湿疹及神经经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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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4克),一日3次。 |
刚温水清洗患处后,局部涂敷,每日三次,每次用量按皮损面积大小调整,常用量为每次0.25-2g(1/40-1/5支)。慢性湿疹患者每一疗程为四周,神经性皮炎患者每一疗程为两周,可连用两个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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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可有下列反应:局部反应:如痒、红,灼热、脱屑等。接触性皮炎等过敏反应:表现为红斑、湿疹、水疱、瘙痒增加等。临床研究中个别病例出现血小板下降,与本品的关系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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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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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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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泻火,解毒消肿。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痤疮,粉刺,口舌生疮,胃火牙痛,咽喉肿痛,目赤,便秘,尿黄赤。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抗过敏药物,适用于慢性湿疹及神经经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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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脾胃虚弱及便溏者慎用。3.服药后出现胃脘不适,食欲减少,或大便溏软者,应减量或停服。4.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5.切忌以手挤压患处。6.不宜滥用化妆品及外涂药物,必要时应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使用。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时,如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8.服药四周后仍未见效者,应到医院进一步诊治。9.如有较多囊肿、脓疮、结节等损害者,应去医院就诊。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若发生接触性皮炎应立即停药,严重者应采取相应治疗措施。 2.用药后忌用肥皂水洗患处; 3.用药期间禁食辛、辣等刺激性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