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苗医: 中医:清热祛湿,活血消痤。用于湿热郁肤所致的粉刺(痤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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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姜黄、重楼、杠板归、一枝黄花、土荆芥、绞股蓝、珊瑚姜。 |
化学名称为:16α,17-[(1-甲基亚乙基)双(氧)]-11β-羟基-21-氯-9-氟孕甾-4-烯-3,20-二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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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贵州双升制药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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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149 |
国药准字H34020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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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苗医: 中医:清热祛湿,活血消痤。用于湿热郁肤所致的粉刺(痤疮)。 |
接触性湿疹、异位性皮炎、神经性皮炎、面积不大的银屑病、硬化性萎缩性苔藓、扁平苔藓、盘状红斑性狼疮、脂溢性皮炎(非面部)肥厚性瘢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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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用棉纤蘸取本品涂患处,一日2~3次。 |
外涂患处,每日早晚各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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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患者涂药部位的皮肤发生烧灼感、刺痛、暂时性瘙痒,长期应用可发生皮肤毛细血管扩张(尤其面部)、皮肤萎缩、萎缩纹(青少年易发生)皮肤萎缩后继发紫癜、瘀斑、皮肤脆弱、多毛症、毛囊炎、粟丘疹、皮肤脱色、延缓溃疡愈合,封包法在皮肤皱褶部位容易继发真菌感染。经皮肤吸收多时,可发生全身性不良反应(参看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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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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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人类尚无局部用药致畸作用的研究,妊娠期应慎用。外用经皮吸收大量时可从乳汁排泄,哺乳期慎用。儿童用药:应小面积,短期应用,一旦消退迅速停药或改用其它药,一岁以内儿童尽量不用此药。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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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苗医: 中医:清热祛湿,活血消痤。用于湿热郁肤所致的粉刺(痤疮)。 |
接触性湿疹、异位性皮炎、神经性皮炎、面积不大的银屑病、硬化性萎缩性苔藓、扁平苔藓、盘状红斑性狼疮、脂溢性皮炎(非面部)肥厚性瘢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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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烟酒、辛辣、酸、油腻及腥发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切忌用手挤压患处。4.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如有多量结节、囊肿、脓疱等应去医院就诊。7.不宜滥用化妆品及外涂药物,必要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8.用药过程中如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9.用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0.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 |
1.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2.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3. 儿童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4. 长期使用需定期检查皮肤状况;5. 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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