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女性口服避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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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主要成份左炔诺孕酮0.15毫克,炔雌醇0.03毫克。辅料为淀粉、蔗糖、糊精、硬脂酸镁、羟丙甲纤维素、聚丙烯酸树脂Ⅲ号、聚山梨酯、滑石粉、亮蓝。 |
甲磺酸溴隐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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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Gedeon Richter Pl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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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3077 |
H2011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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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女性口服避孕。 |
1.内分泌系统疾病:泌乳素依赖性月经周期紊乱和不育症(伴随高或正常泌乳素血症)、闭经(伴有或不伴有泌乳)、月经过少、黄体功能不足和药物诱导的高泌乳激素症(抗精神病药物和高血压治疗药物)。2.非催乳素依赖性不育症:多囊性卵巢综合症、与抗雌激素联合运用(如:氯底酚胺)治疗无排卵症。3.高泌乳素瘤:垂体小腺瘤的保守治疗,在手术前抑制腺瘤生长或减少腺瘤的体积,使切除容易进行;术后可用于降低仍然较高的泌乳素水平。4.肢端肥大症:单独应用或联合放疗、手术等可降低生长激素的血浆水平。5.抑制生理性泌乳:分娩或流产后通过抑制泌乳来抑制乳腺充血、肿胀,从而可预防产后乳腺炎。6.良性乳腺疾病:缓和或减轻经前综合症及乳腺结节(或囊性)乳腺疾病相关性乳腺疼痛。7.神经系统疾病:用于各期自发性和脑炎后所致帕金森病的单独治疗,或与其他抗帕金森病药物联合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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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于月经的当天算起,第5天午饭后服药一次,间隔20天服第二次,或月经第5天及第10天各服1片,以后均以第二次服药日期,每月服1片,一般在服药后6~12天有撤退性出血。服药后不良反应重者,第4个周期开始可改用减量片。2.原服用短效口服避孕药改服长效避孕药时,可在服完22片后的第二天接服长效避孕药片,以后每月按开始服长效避孕药的同一日期服药1片。 |
应在用餐中服用。1.月经周期不正常及不孕症:根据需要一次1/2片(以甲磺酸溴隐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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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下列情况应禁用:乳腺癌、生殖器官癌、阴道有不规则出血者、肝功能异常或近期有肝病或黄疸史、深部静脉血栓、脑血管意外、高血压、心血管病、糖尿病、高脂血病、精神抑郁症及40岁以上妇女。 |
1.许多患者服药后头几天可能会发生恶心、呕吐、头痛、眩晕或疲劳,但不需要停药。在服用甲磺酸溴隐亭之前1小时服用某些止吐药如乘晕宁、吐来抗、胃复安等可抑制恶心头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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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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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女性口服避孕。 |
1.内分泌系统疾病:泌乳素依赖性月经周期紊乱和不育症(伴随高或正常泌乳素血症)、闭经(伴有或不伴有泌乳)、月经过少、黄体功能不足和药物诱导的高泌乳激素症(抗精神病药物和高血压治疗药物)。2.非催乳素依赖性不育症:多囊性卵巢综合症、与抗雌激素联合运用(如:氯底酚胺)治疗无排卵症。3.高泌乳素瘤:垂体小腺瘤的保守治疗,在手术前抑制腺瘤生长或减少腺瘤的体积,使切除容易进行;术后可用于降低仍然较高的泌乳素水平。4.肢端肥大症:单独应用或联合放疗、手术等可降低生长激素的血浆水平。5.抑制生理性泌乳:分娩或流产后通过抑制泌乳来抑制乳腺充血、肿胀,从而可预防产后乳腺炎。6.良性乳腺疾病:缓和或减轻经前综合症及乳腺结节(或囊性)乳腺疾病相关性乳腺疼痛。7.神经系统疾病:用于各期自发性和脑炎后所致帕金森病的单独治疗,或与其他抗帕金森病药物联合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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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服用本品时应当每年进行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向医师说明正在服用本品。2.出现下列症状时应停药:怀疑妊娠、血栓栓塞病、视觉障碍、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精神抑郁、缺血性心脏病等。3.按规定方法服药,漏服药不仅可发生突破性出血,还可导致避孕失败。一旦发生漏服,除按常规服药外,应在24小时内加服1片。4.哺乳期妇女应于产后半年开始服用。5.如欲怀孕,应停药并采取其他避孕措施,停药半年后再怀孕。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甲磺酸溴隐亭片治疗后,生育能力可能恢复,因此应建议不希望怀孕的育龄妇女采取可靠的(非激素)避孕措施。而想要怀孕 的育龄妇女在已证实怀孕后则应即刻终止甲磺酸溴隐亭片治疗。停药后流产发生率未见提高,甲磺酸溴隐亭片对早期妊娠(8周之内)无副作用。垂体腺瘤患者停服 甲磺酸溴隐亭片后怀孕时,整个妊娠期间都应密切监测,并且有必要定期进行视野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