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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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芷;辅料为:聚乙二醇-。 |
当归、熟地黄、川芎、党参、白芍、甘草、黄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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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众心堂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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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10024 |
国药准字Z20064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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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月经不调、经量少、经期腹痛、血块多、面色萎黄、头晕目眩、心悸失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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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30丸,一日3次。 |
口服,一次5克,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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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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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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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月经不调、经量少、经期腹痛、血块多、面色萎黄、头晕目眩、心悸失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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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眼花,心悸气短等症者。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3.糖尿病患者慎用。4.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