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除湿、祛风止痒。用于风湿热蕴肌肤所致皮肤瘙痒和下焦湿热导致的外阴瘙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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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甘草、苦参、土荆皮、白鲜皮、薄荷脑、冰片。 |
塞克硝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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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易舒特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康缘美域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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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0001 |
国药准字H200518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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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除湿、祛风止痒。用于风湿热蕴肌肤所致皮肤瘙痒和下焦湿热导致的外阴瘙痒。 |
硝基咪唑类抗原虫药物。主要用于治疗下述疾病:1、由阴道毛滴虫引起的尿道炎和阴道炎;2、肠阿米巴病;3、肝阿米巴病;4、贾第鞭毛虫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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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皮肤瘙痒:取本品适量,稀释20倍,外搽患处,一日3次。外阴瘙痒:取本品适量,稀释10倍,冲洗外阴和阴道,再用带尾线的棉球浸稀释5倍的药液,置于阴道内,次日取出,一日1次。患者使用本品后,无需再用水冲洗。 |
用法:口服,餐前服用。用量:1、由阴道毛滴虫引起的尿道炎和阴道炎:成人,2g,单次服用。配偶应同时服用。2、肠阿米巴病有症状的急性阿米巴病:成人:2g,单次服用;儿童:30mg/kg,单次服用。无症状的急性阿米巴病:成人:一次2g,一日1次,连服3日;儿童:一次30mg/kg,一日1次,连服3日。3、肝脏阿米巴病:成人:一日1.5g,一次或分次口服,连服5日;儿童:一次30mg/kg,一次或分次口服,连服5日。4、贾第鞭毛虫病:儿童,30mg/kg,单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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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妇女妊娠期忌用。2.月经期禁用于阴道。3.局部有明显皮肤破损者忌用。 |
以下患者禁用:1、对塞克硝唑或一般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者;2、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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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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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12岁以上儿童可以服用本品,单次服用本品的剂量为30mg/kg,或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或可能妊娠的妇女禁用本品;塞克硝唑口服后能透过胎盘屏障进入乳汁,因此服药期间,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授乳。 老人注意事项: 目前尚无65岁以上老人用药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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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除湿、祛风止痒。用于风湿热蕴肌肤所致皮肤瘙痒和下焦湿热导致的外阴瘙痒。 |
硝基咪唑类抗原虫药物。主要用于治疗下述疾病:1、由阴道毛滴虫引起的尿道炎和阴道炎;2、肠阿米巴病;3、肝阿米巴病;4、贾第鞭毛虫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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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塞克硝唑为5-硝基咪唑类抗原虫/微生物药,其结构及药理作用与甲硝唑相似。塞克硝唑的体外抗原虫谱与甲硝唑相当,包括阴道毛滴虫、牛毛滴虫、痢疾阿米巴、兰伯贾第虫(十二指肠贾第鞭毛虫、肠贾第鞭毛虫)。该品对阴道毛滴虫的MIC与甲硝唑相似(0.7μg/ml),二者对痢疾阿米巴的最小抑制浓度也相似(6μg/ml)。塞克硝唑对十二指肠贾第鞭毛虫的最小抑制浓度(0.2μg/ml)明显低于甲硝唑(1.2μg/ml),但其临床相关性不明确。毒理研究:动物试验未见本品有致畸作用,但与其他5-硝基咪唑类药物相同,本品应尽量避免用于妊娠的前三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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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切忌内服;严防接触眼、口、鼻等粘膜处。2.妇科阴道内用药宜由医生进行操作。3.阴道内使用有轻度清凉感为药物正常反应。4.因糖尿病、肝病、肾病、肿瘤等引起皮肤瘙痒,不属于本品适用范围。5.患处出现红、肿、热、痛时,应停用本品,去医院就诊。6.患处不宜用热水洗烫。7.治疗期间宜饮食清淡,忌食辛辣酒酪,油腻腥荤。8.按照用法用量使用后未见症状改善者,应向医师咨询,或去医院就诊。9.妇科使用时,阴道洗涤器用前用后必须洗净,并在清洁处保存。10.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血象异常即往史的患者慎服本品。2、服药期间禁饮酒精类饮料或饮酒。3、应放置在儿童触不到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