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除湿、祛风止痒。用于风湿热蕴肌肤所致皮肤瘙痒和下焦湿热导致的外阴瘙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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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甘草、苦参、土荆皮、白鲜皮、薄荷脑、冰片。 |
缩宫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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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易舒特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美科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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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0001 |
国药准字H20020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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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除湿、祛风止痒。用于风湿热蕴肌肤所致皮肤瘙痒和下焦湿热导致的外阴瘙痒。 |
1.用于催乳,促进产后乳汁排出,提高母乳喂养率,提高乳汁排出量;2.用于产后及流产后止血,帮助子宫收缩及子宫恢复;3.促进产后形体恢复和减少乳汁淤积,预防乳腺炎及包块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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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皮肤瘙痒:取本品适量,稀释20倍,外搽患处,一日3次。外阴瘙痒:取本品适量,稀释10倍,冲洗外阴和阴道,再用带尾线的棉球浸稀释5倍的药液,置于阴道内,次日取出,一日1次。患者使用本品后,无需再用水冲洗。 |
用于催乳,在哺乳前2-3分钟,采用坐姿,向两侧鼻孔各喷入本药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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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妇女妊娠期忌用。2.月经期禁用于阴道。3.局部有明显皮肤破损者忌用。 |
骨盆过窄,产道受阻,明显头盆不称及胎位异常,有剖腹产史,子宫肌瘤剔除术史者及脐带先露或脱垂、前置胎盘、胎儿窘迫、宫缩过强、子宫收缩乏力长期用药无效、产前出血(包括胎盘早剥)、多胎妊娠、子宫过大(包括羊水过多)、严重的妊娠高血压综合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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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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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本品为哺乳期妇女用药。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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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除湿、祛风止痒。用于风湿热蕴肌肤所致皮肤瘙痒和下焦湿热导致的外阴瘙痒。 |
1.用于催乳,促进产后乳汁排出,提高母乳喂养率,提高乳汁排出量;2.用于产后及流产后止血,帮助子宫收缩及子宫恢复;3.促进产后形体恢复和减少乳汁淤积,预防乳腺炎及包块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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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多肽类激素子宫收缩药。(1)刺激子宫平滑肌收缩,模拟正常分娩的子宫收缩作用,导致子宫颈扩张,子宫对缩宫素的反应在妊娠过程中逐渐增加,足月时达高峰。(2)刺激乳腺的平滑肌收缩,有助于乳汁自乳房排出,但并不增加乳腺的乳汁分泌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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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切忌内服;严防接触眼、口、鼻等粘膜处。2.妇科阴道内用药宜由医生进行操作。3.阴道内使用有轻度清凉感为药物正常反应。4.因糖尿病、肝病、肾病、肿瘤等引起皮肤瘙痒,不属于本品适用范围。5.患处出现红、肿、热、痛时,应停用本品,去医院就诊。6.患处不宜用热水洗烫。7.治疗期间宜饮食清淡,忌食辛辣酒酪,油腻腥荤。8.按照用法用量使用后未见症状改善者,应向医师咨询,或去医院就诊。9.妇科使用时,阴道洗涤器用前用后必须洗净,并在清洁处保存。10.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下列情况应慎用:心脏病、临界性头盆不称、临界性头盆不称、曾有宫腔内感染史、宫颈曾经手术治疗、宫颈癌、早产、胎头未衔接、孕妇年龄已超过35岁者,用药时应警惕胎儿异常及子宫破裂的可能。 2.骶管阻滞时用缩宫素,可发生严重的高血压,甚至脑血管破裂。 3.用药前及用药时需检查及监护:①子宫收缩的频率、持续时间及强度;②孕妇脉搏及血压;③胎儿心率;④静止期间子宫肌张力;⑤胎儿成熟度;⑥骨盆大小及胎先露下降情况;⑦出入液量的平衡(尤其是长时间使用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