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燥湿止带、祛瘀止痛。用于湿热瘀滞所致带下病、月经不调,症见带下量多、色黄质稠,小腹隐痛、腰骶酸痛;慢性盆腔炎、附件炎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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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一点红、白花蛇舌草、地桃花、白背叶根、菥蓂、鸡血藤、桃金娘根。辅料为淀粉。 |
本品主要成份为肿节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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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壮族自治区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大连华立金港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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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194 |
国药准字Z2102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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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燥湿止带、祛瘀止痛。用于湿热瘀滞所致带下病、月经不调,症见带下量多、色黄质稠,小腹隐痛、腰骶酸痛;慢性盆腔炎、附件炎见上述证候者。 |
活血化瘀,消肿散结,凉血止血。用于血热妄行,皮肤紫斑;原发性及继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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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7天为一疗程,必要时可连服2~3疗程,每疗程之间休息三天。 |
口服。一次1-2支,每日3-4次;小儿酌减;可连服一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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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服药后个别患者如有轻度恶心、嗜睡现象,继续服药后可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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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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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燥湿止带、祛瘀止痛。用于湿热瘀滞所致带下病、月经不调,症见带下量多、色黄质稠,小腹隐痛、腰骶酸痛;慢性盆腔炎、附件炎见上述证候者。 |
活血化瘀,消肿散结,凉血止血。用于血热妄行,皮肤紫斑;原发性及继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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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妇女经期、哺乳期慎用。月经过多者慎用。3.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带下清稀者不宜选用。伴有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服用期间如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