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肋痛口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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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龙胆、柴胡、黄芩、炒栀子、泽泻、木通、盐车前子、酒当归、地黄、炙甘草。辅料为糊精、淀粉、硬脂酸镁。 |
苦参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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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福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民生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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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10068 |
国药准字H200309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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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肋痛口苦。 |
用于使慢性肝炎患者的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及胆红素恢复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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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缓慢静脉滴注,每日一次,一次0.15g,二个月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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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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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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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肋痛口苦。 |
用于使慢性肝炎患者的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及胆红素恢复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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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苦参碱对异硫氰酸1-萘酯所致胆汁郁积型黄疸模型小鼠腹腔注射给药,可降低血清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及血清结合胆红素水平,并减轻模型动物肝细胞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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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刺激性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偶致恶心、腹胀、头痛及眩晕,数天后可消失,如仍有反应应停药,通常会消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