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用于缓解胃肠道、胆管、胰管、输尿管等痉挛引起的绞痛。 2.感染中毒性休克3.用于血管痉挛和栓塞引起的循环障碍。 4.用于抢救有机磷中毒。 5.用于各种神经痛。 6.用于眩晕症。 7.用于眼底疾病。 8.用于突发性耳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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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消旋山莨菪碱。 |
本品主要成份为瑞巴派特。化学名:(±)-2-(4-氯苯甲酰胺基)-3-[2(1H)-喹啉酮-4]-丙酸分子式:C19H15CLN2O4分子量:37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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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南普瑞制药有限公司 |
重庆圣华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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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3091 |
国药准字H20110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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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用于缓解胃肠道、胆管、胰管、输尿管等痉挛引起的绞痛。 2.感染中毒性休克3.用于血管痉挛和栓塞引起的循环障碍。 4.用于抢救有机磷中毒。 5.用于各种神经痛。 6.用于眩晕症。 7.用于眼底疾病。 8.用于突发性耳聋。 |
急性胃炎、慢性胃炎的急性加重期胃粘膜病变(糜烂、出血、充血、水肿)的改善;胃溃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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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次5~10mg,每日3次。小儿:每次0.1~0.2mg/kg,每日3次。 |
1.急性胃炎、慢性胃炎的急性加重期胃粘膜病变(靡烂、出血、充血、水肿)的改善:通常成人一次0.1g(1粒),一天3次,口服。2.胃溃疡:通常成人一次0.1g(1粒),一天3次,早、晚及睡前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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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颅内压增高、脑出血急性期、青光眼、幽门梗阻、肠梗阻及前列腺肥大者禁用。 |
日本研究,在10047例中有54例(0.54%),发生了包括临床检验值异常在内的不良反应。其中65岁以上的老年患者3035例中有18例(0.59%)出现了不良反压。在不良反应的种类,发生率方面未显示老年人与非老年人间的差异。(1)严重不良反应:1)休克、过敏症状(发生率不明*):服用本品可能会出现过敏性休克反应,这时应仔细观察,这时应仔细观察,如有异常情况,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措施。2)白细胞减少(0.1%以下)、血小板减少(发生率不明*):服用本品有时出现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应仔细进行观察,发现异常时,应中止给药,做适当处理。3)肝功能障碍(0.1%以下)、黄疸(发生率不明*):有时出现伴随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氮基转移酶(AST)、碱性磷酸酶(ALP)、Y-三磷酸鸟苷(Y-GTP)升高等肝功能障碍、黄疸,应仔细进行观察,发现异常时,应中止给药,做适当处理。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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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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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由于妊娠给药的安全性尚未确认,对于孕妇或可能妊娠妇女,只有评估治疗获益大于风险时才可使用本品。(2)根据动物实验(大白鼠)研究,本品可经母乳分泌,故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时应避免哺乳。儿童用药:本品对于小儿的安全性尚未确认(使用经验少)。老年用药:由于一般老龄患者生理机能低下,应注意消化系统的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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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用于缓解胃肠道、胆管、胰管、输尿管等痉挛引起的绞痛。 2.感染中毒性休克3.用于血管痉挛和栓塞引起的循环障碍。 4.用于抢救有机磷中毒。 5.用于各种神经痛。 6.用于眩晕症。 7.用于眼底疾病。 8.用于突发性耳聋。 |
急性胃炎、慢性胃炎的急性加重期胃粘膜病变(糜烂、出血、充血、水肿)的改善;胃溃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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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服药后24小时,症状未缓解,应立即就医。2.反流性食管炎、重症溃疡性结肠炎、严重心衰及心律失常患者慎用。3.儿童、老年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有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服用期间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