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用于缓解胃肠道、胆管、胰管、输尿管等痉挛引起的绞痛。 2.感染中毒性休克3.用于血管痉挛和栓塞引起的循环障碍。 4.用于抢救有机磷中毒。 5.用于各种神经痛。 6.用于眩晕症。 7.用于眼底疾病。 8.用于突发性耳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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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消旋山莨菪碱。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袋含:聚乙二醇400064.000g、无水硫酸钠5.700g、氯化钠1.460g、氯化钾0.750g、碳酸氢钠1.68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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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南普瑞制药有限公司 |
Beaufour Ipsen Industr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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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3091 |
注册证号H20140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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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用于缓解胃肠道、胆管、胰管、输尿管等痉挛引起的绞痛。 2.感染中毒性休克3.用于血管痉挛和栓塞引起的循环障碍。 4.用于抢救有机磷中毒。 5.用于各种神经痛。 6.用于眩晕症。 7.用于眼底疾病。 8.用于突发性耳聋。 |
用于以下情况之前患者结肠准备:内窥镜或放射检查前。结肠手术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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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次5~10mg,每日3次。小儿:每次0.1~0.2mg/kg,每日3次。 |
只限成人。口服。将每袋内容物溶于1升水中,搅拌直到粉末完全溶解。体重在15-20kg的剂量约为1升配制后溶液,即平均剂量为3-4升。该药可以一次服用(检查前一天晚上服4升)或分次服用(检查前一天晚上服2升和检查当天早上服2升;通常建议在检查前3-4小时最后一次服用完)。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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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颅内压增高、脑出血急性期、青光眼、幽门梗阻、肠梗阻及前列腺肥大者禁用。 |
刚服用时有报道恶心和呕吐,一般继续服用即消失。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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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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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动物研究没有显示致畸作用。因无动物致畸作用,不可能对人产生致畸作用。因为,目前在对人和动物进行的研究中发现,导致人致畸形成的物质会使动物致畸。临床上,目前还没有足够确切的资料来评定妊娠时服用该药可能产生的畸形作用或胚胎毒性作用。哺乳期:没有资料说明聚乙二醇4000进入乳汁中,且聚乙二醇4000无明显吸收,可以在哺乳期服用改药品。儿童用药:参见【禁忌】。老年用药:没有老年人使用本品的禁忌(参见【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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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用于缓解胃肠道、胆管、胰管、输尿管等痉挛引起的绞痛。 2.感染中毒性休克3.用于血管痉挛和栓塞引起的循环障碍。 4.用于抢救有机磷中毒。 5.用于各种神经痛。 6.用于眩晕症。 7.用于眼底疾病。 8.用于突发性耳聋。 |
用于以下情况之前患者结肠准备:内窥镜或放射检查前。结肠手术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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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服药后24小时,症状未缓解,应立即就医。2.反流性食管炎、重症溃疡性结肠炎、严重心衰及心律失常患者慎用。3.儿童、老年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服用前需充分混合;2. 避免与热饮料或含酒精饮料同服;3. 服用后多饮水;4.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5.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