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急、慢性便秘和习惯性便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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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片含比沙可啶5毫克。辅料为:乳糖一水合物、玉米淀粉、可溶性淀粉、甘油、硬脂酸镁、蔗糖、滑石粉、阿拉伯树胶、二氧化钛、甲基丙烯酸-甲基丙烯酸酯共聚物、蓖麻油、聚乙二醇6000、黄氧化铁、白蜂蜡、巴西棕榈蜡、虫胶、乙醇、丙酮。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成份为:酪蛋白、植物油、麦芽糖糊精、矿物质、维生素和微量元素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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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勃林格殷格翰药业有限公司 |
Milupa Gmb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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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00085 |
注册证号H20170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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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急、慢性便秘和习惯性便秘。 |
本品适用于有胃肠道功能或部分胃肠道功能,而不能或不愿进食足够数量的常规食物以满足机体营养需求的应进行肠内营养治疗的病人,主要用于: 1. 厌食和其相关的疾病; 因代谢应激,如创伤或烧伤而引起的食欲不振 神经性/精神性疾病或损伤 意识障碍 心/肺疾病的恶病质 癌性恶病质和肿瘤治疗的后期 艾滋病病毒感染/艾滋病 2. 机械性胃肠道功能紊乱; 颌面部损伤 头颈部肿瘤 吞咽障碍 上消化道阻塞,如食管狭窄 3. 危重疾病; 大面积烧伤 创伤 脓毒血症 大手术后的恢复期 4. 营养不良病人的手术前喂养; 本品能用于糖尿病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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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6岁以上儿童,一次1片;成人,一次1~2片;一日1次。整片吞服。 |
口服或管饲喂养。 在洁净的容器中注入500 ml温开水,加入本品1听,充分混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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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因本品可分泌入乳汁,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 |
摄入过快或严重超量时可能会出现恶心、呕吐、腹泻和腹痛等肠道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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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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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为营养支持用药,具体使用由医师处方决定。 儿童用药: 1. 不宜用于1岁以内的婴儿; 2. 不宜作为1~5岁儿童的单一营养来源; 3. 使用时应根据病人情况由医师处方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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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急、慢性便秘和习惯性便秘。 |
本品适用于有胃肠道功能或部分胃肠道功能,而不能或不愿进食足够数量的常规食物以满足机体营养需求的应进行肠内营养治疗的病人,主要用于: 1. 厌食和其相关的疾病; 因代谢应激,如创伤或烧伤而引起的食欲不振 神经性/精神性疾病或损伤 意识障碍 心/肺疾病的恶病质 癌性恶病质和肿瘤治疗的后期 艾滋病病毒感染/艾滋病 2. 机械性胃肠道功能紊乱; 颌面部损伤 头颈部肿瘤 吞咽障碍 上消化道阻塞,如食管狭窄 3. 危重疾病; 大面积烧伤 创伤 脓毒血症 大手术后的恢复期 4. 营养不良病人的手术前喂养; 本品能用于糖尿病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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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能补充人体日常生理功能所需的能量及营养成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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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应避免将本品吸入或与眼睛、皮肤粘膜接触。2.本品为肠溶片,服用时不得咀嚼或压碎,服药前2小时不得服牛奶或制酸药。3.不宜长期用药,长期用药可能引起结肠功能紊乱、电解质紊乱、对泻药的依赖性及结肠黑变病。4.用于儿童时应考虑到可能影响正常的排便反射功能。 |
1. 严禁经静脉输注; 2.溶解配制时应谨慎操作以保证产品的卫生;溶解配制好的产品应尽量一次用完。若有剩余,应置于加盖容器中,于4℃条件下保存,但不得超过24小时; 3. 严重糖代谢异常的患者慎用; 4.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