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温胃益火,化滞除湿,温通脉道。用于消化不良,食欲不振,寒性腹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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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石榴子,肉桂,蓖茇,红花,豆蔻。 |
龙胆、芦荟、大黄、青黛、栀子、当归、黄芩、木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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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酒泉大得利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雷允上封浜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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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876 |
国药准字Z3102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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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温胃益火,化滞除湿,温通脉道。用于消化不良,食欲不振,寒性腹泻。 |
泻火通便。用于肝胆火旺,大便秘结,小便赤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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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1次2片,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1-2次,饭前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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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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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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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温胃益火,化滞除湿,温通脉道。用于消化不良,食欲不振,寒性腹泻。 |
泻火通便。用于肝胆火旺,大便秘结,小便赤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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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胃阴虚者不宜用,其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7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孕妇及脾胃虚寒者慎用;2.不宜与含乌头类药物同用;3.不宜与含巴豆类药物同用;4.不宜与含附子类药物同用;5.不宜与含雄黄类药物同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