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疼痛;急性咽炎、扁桃体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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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鱼腥草、黄芩、板蓝根、连翘、金银花。辅料为糊精、β-环状糊精、糖粉。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支5克含苯佐卡因1克、苯扎氯铵1毫克、氯化锌5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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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广西星银迪智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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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10131 |
国药准字H20064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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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疼痛;急性咽炎、扁桃体炎。 |
适用于复发性口腔溃疡的止痛及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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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成人及2岁以上儿童:涂于患处,一日3~4次,最多不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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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局麻药(例如普鲁卡因、丁基卡因、苯佐卡因或其它卡因类麻醉剂)及本品中其它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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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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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疼痛;急性咽炎、扁桃体炎。 |
适用于复发性口腔溃疡的止痛及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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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3.糖尿病患者慎用。4.扁桃体化脓并全身有高热等症状者应去医院诊治。5.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除非有医师指导,本品不应连续使用超过7日。2.如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应及时就医:①7日内口腔溃疡未愈合,疼痛、发红持续无好转;②症状恶化或出现肿胀;③伴有皮疹或发热。3.2岁以下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