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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鱼腥草颗粒

复方鱼腥草颗粒

非处方药 非处方药

广西百琪药业有限公司(原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疼痛;急性咽炎、扁桃体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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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鱼腥草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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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复方鱼腥草颗粒
复方鱼腥草颗粒
聚乙二醇滴眼液
聚乙二醇滴眼液
主要成分

鱼腥草、黄芩、板蓝根、连翘、金银花。辅料为糊精、蔗糖。

聚乙二醇 丙二醇

生产企业

广西百琪药业有限公司(原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

Alcon Laboratories, Inc.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10131

H2011041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疼痛;急性咽炎、扁桃体炎。

暂时缓解由于眼睛干涩引起的灼热和刺痛症状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推荐剂量为患眼每次1-2滴,每日2次,间隔6-8小时以上。

副作用

尚不明确。

使用后可能出现轻微眼部刺激、瘙痒或红肿等不适。

禁忌

成分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疼痛;急性咽炎、扁桃体炎。

暂时缓解由于眼睛干涩引起的灼热和刺痛症状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忌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3.糖尿病患者慎用。4.扁桃体化脓并全身有高热等症状者应去医院诊治。5.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使用后可能出现轻微眼部刺激、瘙痒或红肿等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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