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复方鱼腥草颗粒
广西百琪药业有限公司(原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疼痛;急性咽炎、扁桃体炎。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鱼腥草、黄芩、板蓝根、连翘、金银花。辅料为糊精、蔗糖。 |
溴芬酸钠水合物。 |
|
生产企业 |
广西百琪药业有限公司(原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 |
SENJUPHARMACEUTICALCO.,LTD.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10131 |
H2015024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疼痛;急性咽炎、扁桃体炎。 |
外眼部及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的对症疗法(结膜炎,巩膜炎,术后炎症)。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通常一次1~2滴,一日2次滴眼。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本药品成分有过敏史者禁用。本品禁止用于服用阿司匹林等药物引起的哮喘、荨麻疹或过敏反应的患者。 |
|
禁忌 |
|
|
|
成分 |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疼痛;急性咽炎、扁桃体炎。 |
外眼部及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的对症疗法(结膜炎,巩膜炎,术后炎症)。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3.糖尿病患者慎用。4.扁桃体化脓并全身有高热等症状者应去医院诊治。5.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给药途径:仅限滴眼使用。2.给药时:滴眼时,应注意药瓶前端不要直接接触眼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