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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鱼腥草颗粒

复方鱼腥草颗粒

非处方药 非处方药

广西百琪药业有限公司(原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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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疼痛;急性咽炎、扁桃体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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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鱼腥草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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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复方鱼腥草颗粒
复方鱼腥草颗粒
溴芬酸钠滴眼液
溴芬酸钠滴眼液
主要成分

鱼腥草、黄芩、板蓝根、连翘、金银花。辅料为糊精、蔗糖。

溴芬酸钠水合物。

生产企业

广西百琪药业有限公司(原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

SENJUPHARMACEUTICALCO.,LTD.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10131

H2015024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疼痛;急性咽炎、扁桃体炎。

外眼部及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的对症疗法(结膜炎,巩膜炎,术后炎症)。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通常一次1~2滴,一日2次滴眼。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对本药品成分有过敏史者禁用。本品禁止用于服用阿司匹林等药物引起的哮喘、荨麻疹或过敏反应的患者。

禁忌

成分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疼痛;急性咽炎、扁桃体炎。

外眼部及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的对症疗法(结膜炎,巩膜炎,术后炎症)。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忌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3.糖尿病患者慎用。4.扁桃体化脓并全身有高热等症状者应去医院诊治。5.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给药途径:仅限滴眼使用。2.给药时:滴眼时,应注意药瓶前端不要直接接触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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