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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鱼腥草颗粒

复方鱼腥草颗粒

非处方药 非处方药

广西百琪药业有限公司(原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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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疼痛;急性咽炎、扁桃体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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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鱼腥草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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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复方鱼腥草颗粒
复方鱼腥草颗粒
硫酸阿托品眼用凝胶
硫酸阿托品眼用凝胶
主要成分

鱼腥草、黄芩、板蓝根、连翘、金银花。辅料为糊精、蔗糖。

硫酸阿托品

生产企业

广西百琪药业有限公司(原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10131

国药准字H2005229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疼痛;急性咽炎、扁桃体炎。

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一次1滴,滴于结膜囊内,一天3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尚不明确。

1、眼部用药后可能产生皮肤、黏膜干燥、发热、面部潮红,心动过速等现象。 2、少数病人眼睑出现发痒、红肿、结膜充血等过敏现象,应立即停药。

禁忌

成分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疼痛;急性咽炎、扁桃体炎。

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忌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3.糖尿病患者慎用。4.扁桃体化脓并全身有高热等症状者应去医院诊治。5.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阿托品类扩瞳药对正常眼压无明显影响,但对眼压异常或窄角、浅前房眼患者,应用后可使眼压明显升高而有激发青光眼急性发作的危险。故对这类病例和40岁以上的病人不应用阿托品滴眼。 2、用药时管口切勿接触眼部。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5、请妥为保存,避免儿童误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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