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症见咽部红肿、咽痛;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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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鱼腥草、黄芩、板蓝根、连翘、金银花。 |
本品主要成份为玻璃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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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康奇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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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287 |
H201711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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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症见咽部红肿、咽痛;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本品适用于伴随下属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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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 |
一般一次1滴,1天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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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包括: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等胃肠道反应;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偶见头晕、心悸。如出现严重不适,请及时就医。 |
1.有时可出现瘙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如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 2.过敏症:偶有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过敏症状,如过敏,应立即停止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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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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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症见咽部红肿、咽痛;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本品适用于伴随下属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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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2.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 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 2. 给药时: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不要在佩戴隐形眼镜时滴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