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症见咽部红肿、咽痛;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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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鱼腥草、黄芩、板蓝根、连翘、金银花。 |
没食子。辅料为甜蜜素、薄荷香精、苯甲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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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康奇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新奇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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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287 |
国药准字Z6502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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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症见咽部红肿、咽痛;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健齿固龈,清血止痛。用于牙周疾病引起的牙齿酸软,咀嚼无力,松动移位,牙龈出血以及口舌生疮,咽喉肿痛,口臭烟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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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 |
含漱2-3分钟,吞服无妨。一次约3-5毫升,一日3-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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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包括: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等胃肠道反应;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偶见头晕、心悸。如出现严重不适,请及时就医。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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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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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症见咽部红肿、咽痛;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健齿固龈,清血止痛。用于牙周疾病引起的牙齿酸软,咀嚼无力,松动移位,牙龈出血以及口舌生疮,咽喉肿痛,口臭烟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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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2.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以牙龈出血为主症者,应排除血液系统疾患后方可使用。3.按照用法用量使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用药同时应注意口腔卫生,并配合牙周治疗以增加疗效。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