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扁桃体炎,急性咽炎,慢性咽炎急性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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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人工牛黄、板蓝根、山豆根、桔梗、诃子肉、了哥王、天花粉、连翘、冰片、珍珠层粉、广东土牛膝、猪牙皂。 |
每1ml含托吡卡胺和盐酸去氧肾上腺素各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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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 |
Santen O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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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354 |
H20100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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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扁桃体炎,急性咽炎,慢性咽炎急性发作。 |
用于诊断及治疗为目的的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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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4粒,一日3次。 |
用于扩瞳时,一般1次1~2滴,或者1次1滴,间隔3~5分钟,共滴眼2次。用于调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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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使用该药物可能导致眼部不适、视力模糊、头痛、眼压升高等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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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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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扁桃体炎,急性咽炎,慢性咽炎急性发作。 |
用于诊断及治疗为目的的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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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脾虚大便溏者慎用。4、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服用。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滴眼时避免污染滴管;2. 滴后压迫泪囊区23分钟;3. 儿童使用需在成人监护下;4. 避免过量使用;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