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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丹草颗粒

灵丹草颗粒

非处方药 非处方药

云南盘龙云海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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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清热疏风,解毒利咽,止咳祛痰。用于风热邪毒,咽喉肿痛及肺热咳嗽;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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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丹草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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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灵丹草颗粒
灵丹草颗粒
羟丙甲纤维素滴眼液
羟丙甲纤维素滴眼液
主要成分

臭灵丹草。辅料为蔗糖、乳糖。

羟丙甲纤维素

生产企业

云南盘龙云海药业有限公司

永光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3021634

国药准字H2004341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疏风,解毒利咽,止咳祛痰。用于风热邪毒,咽喉肿痛及肺热咳嗽;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滋润泪液分泌不足的眼睛,消除眼部不适。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3~6克(1~2袋),一日3~4次,或遵医嘱。

成人及儿童均可使用。每日3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副作用

糖尿病患者禁服。

在极少数人中可能会引起眼部不适,如眼睛疼痛,视力模糊,持续结膜充血或出现眼睛刺痛感。如上述症状明显或持续存在,则应停止使用该药,去医院检查。

禁忌

成分

清热疏风,解毒利咽,止咳祛痰。用于风热邪毒,咽喉肿痛及肺热咳嗽;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滋润泪液分泌不足的眼睛,消除眼部不适。

药理作用

羟丙甲纤维素是纤维素的部分甲基和部分聚羟丙基醚,它可溶于冷水中形成具有一定黏性的溶液,其性质与泪液中的黏弹性物质(主要是黏蛋白)接近,因此,可以作为人工泪液来使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5.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切勿将滴瓶头接触眼睑及其表面,以防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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