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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丹草颗粒

灵丹草颗粒

非处方药 非处方药

云南盘龙云海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清热疏风,解毒利咽,止咳祛痰。用于风热邪毒,咽喉肿痛及肺热咳嗽;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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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丹草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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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灵丹草颗粒
灵丹草颗粒
环孢素滴眼液
环孢素滴眼液
主要成分

臭灵丹草。辅料为蔗糖、乳糖。

本品主要成份为环孢素。

生产企业

云南盘龙云海药业有限公司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3021634

国药准字H2007010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疏风,解毒利咽,止咳祛痰。用于风热邪毒,咽喉肿痛及肺热咳嗽;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用于预防和治疗眼角膜移植术后的免疫排斥反应。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3~6克(1~2袋),一日3~4次,或遵医嘱。

本品仅进行了与糖皮质激素联合应用预防角膜移植术后免疫排斥反应的临床试验,对本品单...

副作用

糖尿病患者禁服。

本品的临床试验过程中有部分患者出现眼部轻微刺激症或结膜轻度充血,有报道偶见睫毛脱落、角膜上皮缺损、眼周皮炎、过敏症、角膜上皮点状病变等症状,但停药后可自愈。

禁忌

成分

清热疏风,解毒利咽,止咳祛痰。用于风热邪毒,咽喉肿痛及肺热咳嗽;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用于预防和治疗眼角膜移植术后的免疫排斥反应。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5.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角膜移植术后如发生植片排斥反应,临床医生可视排斥反应的轻重不同适当增加本品滴眼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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