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口舌生疮,牙龈、咽喉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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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山银花、菊花、板蓝根、薄荷脑、桉油。辅料为:羟苯乙酯,枸橼酸钠,枸橼酸钾,乙酰磺胺酸钾,甘油,香精,乙醇。 |
替米沙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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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 |
Allergan Pharmaceuticals Irel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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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494 |
H20070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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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口舌生疮,牙龈、咽喉肿痛。 |
缓解眼部干燥或因暴露于阳光或风沙所引起的眼部烧灼,刺痛等不适感,也是防止进一步刺激的保护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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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腔用药,一次揿2~3次,一日4~6次;对准口腔,按动瓶盖使药液喷出。 |
按需要滴1-2滴到患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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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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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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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解毒。用于口舌生疮,牙龈、咽喉肿痛。 |
缓解眼部干燥或因暴露于阳光或风沙所引起的眼部烧灼,刺痛等不适感,也是防止进一步刺激的保护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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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一种人工泪液,能润湿眼部,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眼部的水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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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使用时应避免接触眼睛。3.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4.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切勿置本品于近火及高温处并严禁剧烈碰撞,使用时勿近明火。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为防止污染,勿将瓶嘴触及任何物体表面。如果应用时,感觉眼痛、视力改变、眼部持续充血或刺激感,或症状加重或症状持续72小时以上,则应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如果药液变色或混浊,则不应使用。适当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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