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鼻炎、鼻窦炎以及过敏性鼻炎发作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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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萘甲唑啉和马来酸氯苯那敏 |
托吡卡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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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 |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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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6920 |
国药准字H20065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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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鼻炎、鼻窦炎以及过敏性鼻炎发作期。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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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喷鼻,每4-6小时1次,每次每侧鼻孔喷雾1-2喷(约0.05-0.1毫升药液),每日不超过6次。 |
滴眼剂0.5%~1%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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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小儿禁用;萎缩性鼻窦炎患者禁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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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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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鼻炎、鼻窦炎以及过敏性鼻炎发作期。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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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抗胆碱药,能阻滞乙酰胆碱引起的虹膜括约肌及睫状肌兴奋作用。其0.5%溶液可引起瞳孔散大;1%溶液可引起睫状肌麻痹及瞳孔散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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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使用时应采取立式或坐式,将瓶口向上对准鼻孔,按压喷头,向鼻孔内喷雾。2.本品不宜长期使用,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日。3.小儿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哺乳期妇女、孕妇慎用。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6.如使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