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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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支含玻璃酸钠0.4mg。辅料为:氨基己酸、依地酸二钠、氯化钠、氯化钾、1mol/L氢氧化纳/盐酸、注射用水。 |
熟地黄、山茱萸(制)、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枸杞子、菊花、当归、白芍、蒺藜、石决明(煅)。辅料为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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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珠海亿胜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一正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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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333 |
国药准字Z22022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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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
清热散风,明目止痛。用于暴发火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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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本品可在配戴隐形眼镜时使用。 |
口服,一次9克,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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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中任一成分有过敏史者禁用。 |
孕妇、年老体弱、白内障患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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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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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
清热散风,明目止痛。用于暴发火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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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切勿将滴瓶头接触眼睑及其表面,以防污染。2.本品不能和其他眼科用药同时使用。如果使用任何其他滴眼液,请在30分钟后再使用本品。眼膏应在使用本品后使用。3.本品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如每天使用需超过10次,请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4.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因使用本品而出现眼部瘙痒、烧灼感、眼睛刺痛、结膜充血等不适症状时,应停止使用,严重者应到医院就诊。6.使用本品症状未见改善时,应停止使用。7.为防止污染,不应与其他人通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2.暴发火眼,表现为眼白充血发红,怕光、流泪、眼屎多,易起变证,常有角膜疾患并发,如出现头痛眼痛、视力明显下降,并伴有呕吐、恶心,应及时去医院就诊。3.应用明目上清丸时一般应配合治疗暴发火眼的外用眼药,不能仅用本药。4.服用三天后症状未改善者,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