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早期老年性白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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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支含苄达赖氨酸40毫克。 |
磁石(煅)、熟地黄、山药、山茱萸(制)、茯苓、牡丹皮、竹叶柴胡、泽泻。辅料为: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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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省双科药业有限公司 |
华润三九(黄石)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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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3124 |
国药准字Z4202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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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早期老年性白内障。 |
滋肾平肝。用于肝肾阴虚,耳鸣耳聋,头晕目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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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一日3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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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眼外伤及严重感染时,暂不使用,或遵医嘱。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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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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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早期老年性白内障。 |
滋肾平肝。用于肝肾阴虚,耳鸣耳聋,头晕目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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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滴眼时请勿使管口接触手和眼睛,避免污染瓶内眼药水。2.使用后请拧紧瓶盖,以防污染。3.部分病例出现一过性刺激感,如灼热感、刺痛等,但不影响使用。实验证明本品经冰箱冷藏(4℃左右)后可以降低刺激性的发生率和强度。建议使用时有刺激的患者,将本品放入冰箱冷藏后使用以降低刺激。若发现药水污染或混浊请弃之不用。4.据报导,一过性刺激的发生率和强度与眼部的其他感染或炎症有关,建议眼部有感染或炎症的白内障患者在使用本品时,最好在医师指导下同时治疗上述眼疾。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只用于肝肾阴虚证之听力逐渐减退,耳鸣如蝉声者,凡属外耳、中耳病变而出现的耳鸣,如外耳道异物等,应去医院就诊。6、突发耳鸣耳聋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